龙华区安委办关于做好2017年第二季度挂牌督办重大(重点)隐患单位核查销号工作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办:
2017年第二季度区挂牌督办的49家重大(重点)隐患单位通过区有关部门、各街道办的督促检查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服务,49家隐患单位整治时限已接近到期。为做好2017年第二季度挂牌督办重大(重点)隐患单位现场核查销号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销号时间安排
2017年第二季度区挂牌督办重大(重点)隐患核查销号工作拟于2017年7月中旬安排3-5天时间同时进行。
二、核查销号分组情况
由各单位会同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成两个验收组(观湖、福城、观澜为第一组,民治、龙华、大浪为第二组),分别对第二季度申请销号的区挂牌督办重大(重点)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具体分组情况详见***1)。验收组成员由区安委办、牵头整治单位、属地街道的工作人员和第三方安全技术机构的专家组成。
请安监局、经济促进局、文化体育局、住房建设局、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龙华规土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和各街道办根据具体分组情况确定参加验收组人员。
三、核查销号工作要求
(一)完善整治档案台帐。各牵头整治单位需认真完善本季度挂牌督办整治相关材料,并将执法文书、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整改情况报告(含隐患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等书面资料归档备查,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二)按时申请核查销号。各牵头整治单位务必提前完成2017年第二季度49家重大(重点)隐患单位的隐患整改和隐患整改现场初核工作。
(三)认真开展核查销号。两个验收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开展重大(重点)隐患单位的现场核查销号工作,要实地逐家逐条复查每家隐患单位的每条隐患,陪同检查的安全技术专家要发挥专家作用,对隐患单位现场隐患整改情况提出书面意见供督查小组决策参考,督查小组成员要在每家隐患单位核查表上签名,并由组长集中小组成员意见后决定是否同意销号,对挂牌督办所列隐患已整改完毕且未发现新的重大隐患的单位隐患予以销号,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发现存在新的重大隐患的单位坚决不予销号并依法采取执法手段,从严处理违法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华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