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集智慧龙华一期视频监控平台项目管理服务单位的通知
“智慧龙华”一期视频监控平台项目投资额较大、施工强度较高,需要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进、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广泛的需求调研、现场勘查、业务指导、安装部署、联合调试,为了按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需得到必要的人员、物资保障。
为解决上述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征集服务单位提供项目全流程管理和必要的配套保障,由服务单位派驻1名IT专业技术人员或项目管理师到采购单位现场服务,工作期间生活、交通等费用自理,在采购单位管理安排下,从事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服务单位负责派遣人员的薪资、社保、培训和管理等工作,同时需提供后备技术支持。按照《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本次采购执行我局自行采购流程。
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项目名称:
“智慧龙华”一期视频监控平台项目***管理
(二)服务内容:
1.服务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信息化项目管理服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2.派遣人员与服务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服务单位为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
3.服务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每个月不少于1次)与采购单位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
4.服务单位应提供足够的后备技术支援服务,协助派遣员工解决技术中的困难问题。
5.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广泛的需求调研、现场勘查、安装部署、联合调试和协调工作,服务单位需为派驻人员高效、按时完成采购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保障。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费”,按国家相关规定,该费用使用期限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结算之日止,暂定服务期限为9个月,以项目实际建设的时间为准。
二、资历要求
(一)服务单位注册地在深圳市;
(二)服务单位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服务单位在智慧城市/智能交通/交通管理领域有2个以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经验(以合同为准)。
三、报价要求
服务单位按劳务派遣人员(含必要的配套保障)费用、管理服务费和合理利润三个部分分项、按月报价,以月报价乘以9个月计算得到总报价,总价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四、服务要求
(一)派遣人员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软件工程、信息管理、网络工程等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5年(含)以上计算机软件开发或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取得计算机、自动化、信息化或交通管理相关专业副高级(或以上)职称或高级程序员、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认证证书。
3.熟悉数据库、软件设计与开发、网络工程、项目管理领域的技能和相关工具。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文档制作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文档和项目管理工具;既能对项目现场施工进行指导,又熟悉软件系统架构、设计开发、数据库等,对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充分管控。
(二)服务单位要求:
1.服务单位须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用工需求派遣合格人员到岗工作。
2.服务单位须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3.服务单位须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存(交)工作。
4.服务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采购单位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和其他福利。
5.服务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保障。
6.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三)工作时间:
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服务单位要提供相关保障。
(四)服务责任:
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造成采购单位经济、名誉等损失的,服务单位除协助采购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导致纠纷扩大或未能减小采购单位相关损失的,由服务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因服务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服务单位负完全责任;劳务派遣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服务单位负责处理。
2.服务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用和其他福利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单位有权中止服务合同。
(五)派遣员工的管理:
合同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单位可随时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服务单位更换派遣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采购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采购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采购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采购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项目评分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如下:
评分权重
评分内容 | 商务 | 技术 | 报价 |
分值 | 50分 | 30分 | 20分 |
(1)商务评分
项目 | 证明 文件 | ||
商 务 50 分 | 公司资历(24分) | 服务单位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服务单位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6分,否则不得分。 服务单位有CMMI认证的得6分,否则不得分。 服务单位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得6分,否则不得分 | 相关证明文件 |
注册资金和人员规模 (8分) | 注册资金≥500万;得4分,否则不得分 企业服务人员≥50人,得4分,否则不得分 | 相关证明文件 | |
创新能力(8分) | 服务单位每提供一项交通相关领域计算机软件系统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专利证书,得2分,累加计分分,最多得8分 | 相关证明文件 | |
相关 业绩 (10分) | 近三年(2015年3月-2018年3月期间)承担过政府部门智慧城市或交通管理相关应用系统开发或维护的,每个项目得2分,累计加分,最多10分。 | 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 |
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格者,均不得分。 |
(2)技术评分
技 术 30分 | 项目 | ||
派驻人员综合素质和管理方案(14分) | 对派遣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培训方案,横向比较,根据合理性评分0-14分 | 派驻人员相关证书、项目经验等书面证明文件 | |
后勤支撑方案(14分) | 公安视频监控平台项目涉及安装2336个监控点、通信光缆施工以及配套的平台建设,服务单位需提供合理的、高效优质的、操作性强的后勤支撑方案,在本项目中提供不受深圳市道路限行政策限制的交通工具(7座)的得分4-14分;提供的交通工具(7座)受深圳市道路限行政策限制的得分1-3分;不提供交通工具的得0分。 横向比较其车辆性能、档次、保险、用车费用等条件合理评分。 | 提供自有或租赁的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车辆保险文件、租赁合同、用车费用承诺等证明文件 | |
服务计划和承诺(2分) | 根据服务计划和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评分0-2分。 | ||
不提供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合格者,均不得分。 |
五、补充说明
1.本次采购服务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万元,测算标准参考《深圳市龙华区机关事业单位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和市场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金待遇。
2.按国家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使用期限从项目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务结算之日止。视频监控平台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9个月,届时以项目办理竣工财务结算的实际时间为准。
3.按照《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本次采购执行我局自行采购流程,从视频监控平台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
六、其他事项
公开征集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12时前。
联系人:姚先生
邮箱:liangyy@szlhq.gov.cn
联系电话:0755-23332190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