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关于征集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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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30日发表
201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我部(局)就《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目前征集活动已截止,共收到2位市民的意见。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如下:
市民反馈:
1.建议租借展品开展非国有博物馆临时展览可以申请扶持奖励;
2.建议对新增一级文物的博物馆提供适当补助,促进博物馆丰富藏品。
反馈内容:感谢市民对《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我部(局)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采纳,租借展品开展非国有博物馆临时展览可以申请扶持奖励,需提供租借合同;
2.采纳,第四章第五条,“自获得扶持之日起5年后有新增一级文物10件以上可再次申请该项扶持。”
龙华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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