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实事买新房被忽悠先离婚想退房5万定金打水漂
售楼员明知客户谢女士在罗湖区已有一套房,还诱导其以假离婚的方式办理房屋贷款,并出主意让客户冒充老公的签名交付定金5万元,后来贷款办不下来,又翻脸说其之前所交的定金不能退还。6月18日,谢女士的老公陈先生向龙岗民声报料时很气愤:离婚不可能,不买房子,定金就打了水漂,这不是欺诈吗?
据陈先生介绍,因为工作关系,他举家搬迁至龙岗,最近考虑在龙岗中心城再买一套房子。今年4月27日,他老婆谢女士在龙岗中心城东都花园一区二期的新楼盘看中了一套房源,但谢女士当时表明已用自己的名字在罗湖买了一套房。陈先生说,这个楼盘的代理商中原地产公司的售楼员黄***告诉谢女士,只要出具一张假离婚证,然后以老公名义购买首套房,就可以办理首付三成的房贷。因为对方的诱导,我老婆当时就认购了东都花园一区一栋A单元14层3号房。陈先生说,当日,谢女士就与黄***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交付了5万元定金。
陈先生说,后来黄***多次催逼他与妻子办假离婚证,还声称只要向她提供结婚信息资料、相片及300元就可以为他代办。当代办假离婚证的要求被陈先生拒绝后,黄***便要求他支付全部房款或没收定金。现在不买那房,当初所交的5万元定金就无法返还。买的话,我又支付不了那么多首付款。陈先生说,事情到了这一步,他觉得都是当初售楼员黄***的虚假承诺造成的。
代理商:
顾客违约给公司造成损失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东都花园的售楼代理商中原地产公司。对方却回答,他们的负责人、涉事业务员都不在。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售楼员黄***。
我不想提这个事了,我不想对此多说,现在我们正在协调此事。黄***承认,她是建议客户可以用假离婚的办法降低首付比例,但是从看房到签订合同前后经过两个月的时间,订购房子也是客户深思熟虑的结果。现在顾客要求退房是单方违反了合同,导致5万元定金无法退回,不是她的错。另外,房子空置数月,给公司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对于陈先生提出的退还定金一事,她表示,正与开发商协商此事,希望能将定金返还给客户。
律师:
违约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或代理商的业务员为了追求成交率,诱导客户假离婚、假签字骗贷的情况比较常见。那么相关部门对此行业的这些行为有没有监管呢?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部门。龙岗区住建局表示不在其管理范围内。龙岗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表示可以让陈先生去窗口提交诉求。作为开发商的主管部门,对其销售行为有没有政策约束和行业规则?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对此问题的回复。
那么,律师对于陈先生反映的问题又是如何界定的呢?据广和律师事务所的邢律师表示,根据陈先生提供的材料分析,双方《签订认购书补充协议》是有效的。按照该补充协议的约定,卖方不承诺代办按揭手续,仅负有联系和协助的义务。因此,如因银行贷款数额不足导致不能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责任应在买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记者手记
完善行业规则 堵住政策漏洞
诚然,婚姻不是儿戏,为了购房而假离婚这往往会偷鸡不成还蚀把米。同时,因为法律上没有假离婚的定义,夫妻双方一旦实施假离婚,相关民事权利和义务都将变成法定事实。如果某一方反悔假离婚前的诺言,那么另一方必定会后悔莫及。
两害相权取其轻,虽然假离婚弄假成真的案例不胜枚举,要是手上不差钱,有谁家两口子会闲得没事用假离婚这种手段?
在客户谢女士和售楼员黄***的这个购房纠纷案例中,黄***虽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她的诱导,也对这次纠纷的产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市民或中介青睐假离婚的手段来应对新政,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调控楼市的相关政策还存在漏洞,希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完善行业规则,因为只有将政策的漏洞堵住,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假离婚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