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龙岗区卫生管理干部提高班培训班承办机构的公告
为提高我区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更新管理理论知识,提升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我局拟近期举办龙岗区卫生管理干部提高班培训。现将公开邀请承办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班简介
本次培训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本地集中培训,第二阶段为考试选拔,第三阶段为跟岗学习。第一阶段本地集中培训人数初定150人,采用承办机构挑选国(境)内外知名教授、学者送教***的方式,课时要求20天,每月安排1-2天次培训,预计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8月完成,培训内容涵盖医院管理专业知识和应当具备的技能及素养等。第二阶段是在培训结束后,由承办机构组织专家命题,通过笔试、面试方式,从有关人员中选拔30名干部到国内知名医院跟岗学习管理先进经验;预计安排在2018年9月。第三阶段跟岗学习总人数30人,学习时间一周,分3批、每批10人,跟岗学习医院待定,预计安排在2018年10月。
二、培训班费用要求
培训费应包括本地集中培训、考试选拔、跟岗学习阶段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主要有授课老师课酬费(含个税)、授课老师差旅费及食宿、讲义印刷及快递费、学员结业证书工本费、集中培训工作人员相关费用、试题命制费、阅卷费、面试考官劳务费、面试考官差旅费及食宿、学员跟岗学习培训费、学员跟岗学习差旅费及食宿、跟岗学习工作人员相关费用等。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关于印发〈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财[2015]63号)精神和要求,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培训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总额标准是450元/人/天。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承办机构协助事项
为办好本次培训班,我局前期已邀请多家机构提供培训方案和报价,但与预期目标认识尚有分歧。为提高培训班培训效果,择优选定培训班承办机构,现公开邀请有培训相关资质的机构,按培训要求,提出培训方案和具体报价(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7年11月24日前邮寄我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卫生监督综合大楼1103室
电子邮箱:wjj_rsk@longgang.gov.cn
联系人:钟先生,电话:0755-89551026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