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受工伤历尽艰辛终维权
2017年5月10日,受援人小刘及其家属向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及其案件承办律师赠送了锦旗,由衷感谢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及承办律师的帮助,让其历经波折的维权之行有了圆满的结果。
2011年9月16日,年仅15岁的小刘被深圳市某公司违法招聘做普工并从事夜间工作,因疲劳受工伤,造成右手第2-4指骨部分缺失。公司不愿赔偿,并搬迁公司。2015年10月10日,在得知公司搬迁到龙岗区再次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小刘申请了劳动仲裁,但是因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时效劳动仲裁委不予受理。
经人引导,小刘向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申请援助并获得援助。承办律师了解案情后制定了诉讼方案并予以执行,一是及时到法院立案;二是先后两次到相关部门调取证据证明,小刘及其家属多年来一直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主张权利或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等方式维权,解决时效问题;三是帮助小刘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判决后执行问题。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小刘的诉求没有超过时效,判决公司支付小刘赔偿款232348元。本案经二审及强制执行后,小刘在2017年终于获得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