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结果公告(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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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南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南山区级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工作的通知》(深南民函〔2015〕17号)精神,我局开展第二批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确认工作。经社会组织申请、初审公示、审定程序已全部完成,现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本次资质有效期为3年(2015年6月16日至2018年6月15日)。
同时,附南山区级第一批社会组织申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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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南山区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共18家).doc
2.深圳市南山区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共58家).doc
南山区民政局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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