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计统办、各街道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宣传旬活动的通知》(国统字〔2006〕225号)精神,结合省、市统计局和农普办的要求,决定2006年12月为我区统计法制宣传月,认真抓好《深圳市龙岗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促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配合与支持,保障各项统计工作和农业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龙岗、效益龙岗、生态龙岗和平安龙岗位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以《宪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统计普法和统计法治工作,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搞好统计改革和建设,特别是为农业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宣传主题
深入宣传贯彻《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观念。
三、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今年是《统计法》修改十周年。在我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期间,适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农业普查宣传月。各街道计统办、农业普查办公室要以此为契机,围绕宣传主题大力普及《宪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全社会广泛了解统计在国家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意义,更加理解、支持、配合统计工作和农业普查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和依法普查,促进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深圳市龙岗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街道计统办、农业普查办公室要把这次宣传活动作为统计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制定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落实人员、项目和经费,确保统计法制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 抓好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重点。各街道计统办、农业普查办公室要按照国家、市、区法制宣传活动的总体要求,在总结以往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主题,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农业普查宣传月为宣传重点,开展声势浩大的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并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要积极与同级宣传部门、司法部门和普法办取得联系,主动汇报统计法宣传月活动的思路、部署,争取他们的大力支持。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围绕重点,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统计法制宣传氛围。
(四)认真组织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活动。这次活动的竞赛启事和试题已在《农民日报》、《中国信息报》、《中国统计》杂志、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 )、中国农业普查网站(www.stats.gov.cn/zgnypc )和中国信息报网站(www.zgxxb.com.cn )上发布,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赛。
各街道计统办及农业普查办公室请于12月20日前将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情况报区统计局综合科。
(联系人:苏毓腾,联系电话:28949227)
***:《2006年深圳市龙岗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
2006年深圳市龙岗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
(2006年12月份)
宣传形式 | 计划宣传内容 | 组织单位 |
各种会议户外活动法制专栏普法资料 |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的要求,通过召开年报会议 、纪念会、座谈会、法制讲座等进行宣传。 2、举办12.4统计普法活动,开展《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宣传。 3、抓住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农业普查宣传月等有利契机,开展统计法律咨询服务。 4、认真组织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知识竞赛及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考试或有奖问答活动。 5、在社区法制宣传栏宣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6、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区统计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发放《深圳市统计行政执法案例汇编》等资料。 7、各街道可以利用广告牌、灯箱、横幅和橱窗等形式开展普查宣传。 | 区统计局、区农普办、各街道计统办、街道农普办 |
深圳侨报 | 1、报道区统计行政执法部门对不履行统计调查义务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新闻。 2、连续刊登贯彻《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农业普查各阶段工作中的重要新闻。 3、针对统计法制宣传的焦点问题在报刊上展开专题讨论。 4、刊发统计工作和农业普查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人物的报道文章。 5、报道有关领导关于开展农业普查登记的讲话内容和活动。 | 区统计局、区农普办、各街道计统办、街道农普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