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新函〔2018〕34号关于宝安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182204号建议的答复
谭小华(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创业二路架设人行天桥的建议》已收悉,综合宝安交通运输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创业二路建安路至宝石路段人流集中,车流量大,且部分一些路段存在行人跨越护栏横穿马路现象,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在新安二路至大宝路段、留仙一路至留仙二路段建设人行天桥十分必要,街道拟计划在创业二路23区-28区(新安三路-大宝路中间)和创业二路留仙二路路口规划建设人行天桥。后续将积极会同各相关单位开展项目投资研究,统筹研究好创业路(建安路至宝石路段)增设人行天桥事宜,以满足行人过街需求。对条件基本成熟,建设内容及规模初步明确项目,根据《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版)》的通知(深宝规〔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征求规土、环水、住建等部门书面意见,且报请分管领导研究同意后,向投资主管部门提出下达项目前期研究计划的申请,推动项目落实建设。
联系人:苏鑫城
电 话:23496134
新安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