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关篮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区机关篮球场工程招标公告 | ||
建设单位 |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 ||
工程地址 | 高栏港经济区 | ||
招标内容 | 为切实改善我区办公环境、丰富工作人员业余生活,拟规划建设一个区机关篮球场(三类建设项目),面积约17×25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为设计和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金额为26万元(含全部费用)。工期:40日历天。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半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
资金情况 | 政府投资,100%到位 | 工期要求 | 40日历天 |
入围方式 | 直接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评标办法 | 摇珠大号中标评标办法 | 招标金额 | 26万元(含全部费用) |
招标条件 | 机构: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可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非独立核算外地建筑企业需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以市住建局登记名单为准) 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其他: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
投标咨询电话 | 7268040曾工 7268139彭工 | ||
报名须提供资料 |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现金)2.6万元现场查验。 5、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6、市外企业须出示在我市登记的独立核算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珠海市外来施工企业备案证明》不能作为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的凭证 7、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市外企业在我市已登记独立核算法人的需同时加盖总公司法人章和我市独立核算法人机构法人章)并交区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存档。 | ||
备注 | 1、 2013年9 月 26 日14时-14:30区三楼会议室现场报名、答疑;14:30开标。投标单位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受理。 2、 履约保证金2.6万元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起3个日历天内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3、 中标价为包干总价,中标人应自行考虑承包风险 4、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①、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有中标后弃标记录的;②、被通报不允许参加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投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