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其他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基本支出预算表
5.项目支出预算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1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13.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1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工作职能。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主要有以下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工程建设、建筑行业、建材行业、物业服务行业、燃气行业、房屋使用安全以及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辖区工程建设、建筑行业以及绿色建筑、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推进辖区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区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承担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责任;承担辖区建筑市场和建设行业监管责任;承担辖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承担推进辖区建筑节能减排责任;承担辖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承担辖区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包括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盐田区质监站、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18名,实有在编人数18人;事业编制总数38人,实有在编人数37;退休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具体如下:
(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行政编制总数18名,实有在编人数18人;退休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
(二)盐田区质监站
盐田区质监站事业编制总数28名,实有在编人数27人;退休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总数10名,实有在编人数1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0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管理、物业行业管理、建筑市场监管、辖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地质灾害防治、燃气行业规范经营等职能工作,以及宜居社区建设、深基坑工地防治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险边坡和建筑挡墙防治、老旧城区管道燃气入户完善工程等民生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收入13,760万元,比2018年增加4,104 万元,增加42.50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3,760万元。
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13,760万元,比2018年增加4,104万元,增加42.50%。其中:人员支出2,725万元、公用支出2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10,716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支出8,209万元,比2018年增加3,700万元,增加82.06%,主要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为收购半山悦海花园配建保障房项目4,734万元,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如:盐田区老旧城区燃气入户完善二期工程300万元、盐田区老旧城区燃气入户完善工程三期330万元、盐田区安全生产体验中心197万元等,因项目已完工决算,预算数有所减少;2.2019年盐田区质监站部门预算支出1,878万元,比2018年增加243万元,增加14.86%,主要增加了人员经费,具体是比2018年新增在编职员3名,其中2名是七级高级工程师;3.2019年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支出3,674万元,比2018年增加161万元,增加4.58%,主要增加了人员经费,具体是在编人员工资、职务调整。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预算8,209万元,包括人员支出915万元、公用支出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万元、项目支出7,160万元。
(一)人员支出91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7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7,160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运行和行政事务管理189万元,主要用于雇员及公共事务辅助员经费119万元;日常业务经费38万元;购置费7万元;2019年对口帮扶工作经费25万元。
住房保障管理32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及房改业务经费68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55万元。
物业行业管理327万元,主要用于物业行业监管及宜居社区建设工作经费34万元;城中村物业管理工作经费170万元;物业行业安全管理经费123万元。
燃气行业管理65万元,主要用于燃气管理工作经费58万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经费7万。
房屋安全管理3万元,主要用于既有房屋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
建筑质量安全管理471万元,主要用于质量安全管理经费244万元;小散工程专业技术支持服务经费227万元。
建筑行业管理107万元,主要用于建筑行业管理经费107万元。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342万元,主要用于危险边坡和建筑挡墙监测经费135万元;地质灾害和危险边坡群测群防经费190万元;深基坑工地防治地面塌陷工作经费17万元。
政府投资项目5,333万元,主要用于:
1.政策性住房专项资金项目收购半山悦海花园配建保障房项目4,734万元;支付御景翠峰配建保障房项目尾款115万元;支付上善梧桐苑配建保障房项目尾款68万元;保障性住房筹集购房费用66万元。
2.完工项目盐田区危险边坡远程监测及预警系统11万元;盐田区危险边坡及建筑挡墙远程监测与预警系统二期56万元;盐田区危险边坡及建筑挡墙远程监测与预警系统三期110万元;盐田区老旧城区燃气入户完善四期工程项目65万元;盐田区老旧城区燃气入户完善五期工程项目28万元;中英街片区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试点项目20万元;梅沙片区餐饮场所供气管道化改造试点项目60万元。
二、盐田区质监站
盐田区质监站预算1,87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353万元、公用支出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项目支出371万元。
(一)人员支出1,35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9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71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运行和事业事务管理37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经费23万元;雇员及临聘人员经费99万元;购置费6万元;食堂经费38万元;质安监及造价工作经费182万元;建筑节能专项工作经费22万元。
三、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本级预算3,67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56万元、公用支出32万元、项目支出3,185万元。
(一)人员支出45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公用支出3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3,185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日常运行费用8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经费41万元;雇员经费39万元;办公场所租赁费7万元。
业务运行费用1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业务管理经费94万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及房改住房补贴工作经费36万元;“盐田安居家园”运营推广经费35万元;首期本体维修资金追缴委托费8万元。
政府投资项目2,926万元,主要用于:
1.续建项目海桐居人才房室内装修工程850万元;御景翠峰配建保障房室内装修工程60万元;唯冠宿舍电梯改造及加装工程186万元;海桐居小区门楼修建工程20万元;唯冠宿舍楼升级改造工程***6万元。
2.完工项目深大书香文苑安全整治工程146万元;海美居消防管网改造及安全隐患整治29万元;精茂城人才房电路改造工程4万元;海桐居水泵房节能降噪改造3万元;海美居水泵房节能降噪改造2万元;海美居修缮工程6万元;海安居管网改造工程11万元。
3.政策性住房专项资金项目50小区廉租房物业管理费5万元;蓝色海安居一期廉租房、空置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蓝色海安居二期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费9万元;海安居二期空置房物业管理费2万元;海美居空置房物业管理费3万元;深大书香文苑空置房物业管理费1万元;唯冠宿舍物业管理费61万元;海荣居物业管理费1万元;第五期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海桐居)122万元;黄必围1万元;精茂城人才房租金及管理费446万元;上善梧桐苑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费用3万元;御景翠峰配建保障房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费用10万元;空置保障性住房水电损耗费1万元;天颂雅苑物业管理费及专项维修资金费用6万元;廉租房货币补贴支出30万元;保障性住房日常维修维护费260万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4万元,具体如下:
1.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购置;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9万元,主要有:深圳市盐田区危险边坡和建筑挡墙人工监测服务项目135万元、盐田区危险边坡和建筑挡墙自动化远程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和维护服务项目54万元、物业小区安全管理检查项目75万、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巡查项目116万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验中心运营项目103万元、小散工程专业技术支持服务项目227万元。
2.盐田区质监站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购置;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盐田区建筑工程质安监协管外购服务75万元。
3.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更新购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2家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从部门机动预备费调配使用。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根据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要求,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18年保持零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4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公务车购置由区公务车辆定编购置审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上级车辆管理及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实行总额控制,购置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统一预留安排,各预算单位不单独编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万元。主要是:2018年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我局留用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车辆1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车辆总数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照要求在2019年盐田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上压缩15%,比上年减少3万元。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本级、盐田区质监站、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共3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共3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20年2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万元,增加/7.81%,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在编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二是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只含4辆车辆的费用(其余2辆借用给下属事业单位,预算也在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企事业单位车改后,区政府有关部门批复局机关留用车辆6辆,车辆2019年预算全部在局机关编制,因此增加了2部车辆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8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2019年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09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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