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年度金湾区文艺精品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金湾区文艺精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珠金宣〔2019〕7号)等文件要求,经组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现将2020-2021年度金湾区文艺精品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黄宝仪,联系电话:0756-7262783)
***:2020-2021年度金湾区文艺精品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