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婚姻法开展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切实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妇女、儿童、老人婚姻家庭的保护,11月2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区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锦雄参加了执法检查,区委常委杨柳青、区法院副院长陈志伟、区妇联主席康健、区民政局局长曾秋丽、副局长欧汉文全程陪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采取学法知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对《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首先实地视察了区民政局的婚姻婚姻登记大厅,随后召开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先后听取了区民政局局长曾秋丽代表区政府汇报了我区贯彻实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情况,区法院副院长陈志伟汇报关于涉及婚姻法中有关诉讼开展情况,最后进行了座谈讨论。
近年来,区民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民政局作为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宣传教育为重点,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成为我区宣传和执行《婚姻法》的有效载体。而婚姻登记处也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广东省先进婚姻登记机关、广东省民政系统“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广东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珠海市文明单位等称号。
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区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842件,审结704件,其中离婚案件513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6件,登记离婚后财产分割54件,扶养、抚养关系53件,扶养、抚育费36件,其他类型42件,结案诉讼标的2.37亿元。为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区法院成立专门合议庭,加强诉讼指引和思想疏导,注重维护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合法权益,为弘扬家庭美德、协调婚姻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执法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我区贯彻实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宣传、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探索立法婚前检查等意见和建议。
执法检查组视察检查婚姻登记大厅
执法检查组进行座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