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废止坪山区高龄老人普惠帮扶实施方案公众意见的公告
《坪山区高龄老人普惠帮扶实施方案》(深坪民规〔2017〕1号,以下简称《方案》)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对坪山区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及标准进行了明确。根据2019年9月25日印发的《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调整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深民规〔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从2019年10月1日起,对我市高龄老人津贴有关事项进行调整。由于《方案》与《通知》中的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对象和发放标准不一致,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要求,我局计划废止《方案》,对于其中涉及的其他帮扶福利政策我局将与相关单位另行研究制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30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和市民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意见建议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坪山区民政局 赵峥
联系电话:0755-84513917
邮箱:mzj@szpsq.gov.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二办区政府302A
坪山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