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出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
想查谁就查谁、想怎么查就怎么查——今后,像这样的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现象有望被终结。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这是记者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的。
事前“列清单”:法无规定不得擅自查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通知提出,运用信息技术,完善随机“摇号”程序,实现在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事前“列清单”使执法“有章可循”。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检查对象名录库应涵盖全部被监管对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
“双随机”让被抽查单位和执法人员充满不确定性,堵住了“任性检查”和“人情执法”的可能性,有助于规范监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通知提出,随机抽查事项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
此外,通知要求,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事中“适度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不是随意。健康而有序的市场经济不是自发形成的,有赖政府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监管规则,依法开展监管。通知提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多头执法也是困扰企业经营的一大顽疾。对此,通知提出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事后“用结果”: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加强抽查结果运用,使市场主体不敢越雷池经营。通知提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不仅如此,还要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