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委(政府)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罗湖区委(政府)办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3年,罗湖区委(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条例》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以决策公开问政于民、以电子政务服务于民、以改革实效造福于民,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公开制度。制发《罗湖区2013年绩效评估指标考评标准》(罗府办函[2013]71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绩效评估指标的原则、范围、内容、发布时效以及考核监督等内容,使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主动化。
(二)积极拓展公开形式与渠道。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内刊、文件、报纸和窗口查阅等传统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为更好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获取信息,还大力拓展网络、电视、电子公告牌、新闻发布会等新媒体、新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充分发挥《罗湖区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平台作用,发布区委区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2013年我办办文科共编发《公报》8期,刊登规范性文件21篇,在罗湖电子政务网《公报》专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2013年全年,我办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87条。其中,部门动态180条,通知公告86 条 ,政府公报21篇。开展在线访谈14次,开展民意征集29次。
(三)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区政府信息情况。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58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办共接到网上咨询32条,网上咨询有效回复率达100%。2013年全年我办未接到 “区长信箱”应由我办答复的条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办严格执行《条例》和省物价、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对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向对方无偿提供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宗,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0宗。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总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通过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