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十五海洋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的通知
珠府办[2001]42号
2001年4月27日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十五”海洋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珠海市“十五”海洋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珠海市海洋与水产局
我市是海洋大市,海域面积6135平方公里,是陆地面积的4倍。加快海洋开发步伐,对促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海洋产业发展,根据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精神,按照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海域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我市“十五”海洋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一、外部环境和现实基础
(一)我市海洋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
“十五”时期,我市海洋产业将面临新的发展环境:——世界海洋开发和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各沿海国家和地区都进一步加强对海洋的研究与开发;海洋开发己纳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珠江口被列为全国五大重点海洋开发区之一;随着在万山群岛设立首个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和全省第四次海洋工作会议的召开,我省各沿海市县进一步掀起了海洋综合开发热潮,海洋产业发展将面临激烈竞争。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WTO),将有利于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新品种,优化配置海洋资源,调整海洋产业结构,同时也使海洋产业发展更易受到国际波动影响,部分产品、产业和企业可能受到冲击。
——我市实施经济功能区带动战略,建设“大学园区一科技创新海岸”,将为我市海洋产业发展在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
海洋产业发展环境的变化,标志着“十五”时期我市海洋产业发展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总的是机遇大于挑战,要抢抓机遇,善对挑战,加快发展。
(二)我市海洋产业发展的现实基础。
“九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海洋开发力度,海洋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2000年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80.51亿元。海洋渔业、海洋运输、滨海旅游、滨海工业等产业以及科技兴海和海洋综合管理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为“十五”时期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海洋渔业稳步发展。2000年全市海洋渔业产值达4.78亿元;拥有海洋捕捞渔船1484艘、总功率61210千瓦,海水养殖面积10788公顷;海洋渔业总产量达4.8万吨,其中海洋捕捞产量1.6万吨,海水养殖产量3.2万吨(含护养增殖);渔民人均纯收入达8714元。
——海洋交通运输业有新发展。2000年全市海洋交通运输营运收入达4.65亿元;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239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314177标准箱。珠海港八大港区基本形成。
——滨海旅游业取得较好成绩。2000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达813.69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382.93万人次;旅游收入70.25亿元。
——滨海工业在船舶修造等传统产业继续发展的同时,新兴产业也得到发展。滨海电力工业己初见成效,设计装机容量372万千瓦的珠海电厂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海洋医药业有了一定发展,涌现了几家较大规模的医药企业投入资金与科研力量发展海洋医药。
——科技兴海和海洋综合管理有了良好开端。市有水产科研所和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站,各县(区)、镇有水产科研推广机构,可进行水产养殖技术研究以及提供培训、指导和推广服务。已在网箱养殖、咸淡水优质鱼虾蟹养殖研究推广方面取得较好成效。成立了海洋综合管理职能部门,健全了渔政海监、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等执法机构,使海洋综合管理得到加强。
但是,我市海洋产业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是:海洋综合开发水平较低,尚处在以传统、粗放型开发为主的初级阶段;海洋产业结构不够合理,各产业间的相互渗透度低,支柱产业尚未真正形成,缺乏海洋产业的名牌产品和龙头企业;海洋科研力量薄弱,开发方式单调,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慢,与港澳合作开发海洋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海洋综合管理机制不完善,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仍受到部门职能重迭、非属地管理等体制性障碍,影响资源最佳配置和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海洋意识以及对发展海洋产业的宣传力度也有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制定我市“十五”海洋产业发展计划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确定“十五”海洋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大力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和管理;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正确处理海洋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丰富、区位优越等优势,合理配置海洋资源,重点开发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和滨海工业四大产业,逐步建立产业结构多样化、管理现代化的海洋产业体系,促进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市到2007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二)发展目标。
经过“十五”时期的努力,全市海洋经济发展上一个新台阶:海洋产业结构渐趋优化,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占有较高比例;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滨海旅游和滨海工业四大重点产业均取得较大发展;近岸海域的水质达到《珠海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2005年,海洋经济各项具体指标如下:
——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现行价)达到123.04亿元,比“九五”期末年均递增8.85%,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19.8%。
——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一、二、三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分别为7.63%、8.1%和8.9%,三大产业比例和海洋经济布局趋于合理。
——全市海洋水产品年总产量达到5.7万吨,比“九五”期末年均增长5.73%。其中海洋捕捞产量1.7万吨,比“九五”期末年均递增1.22%;海水养殖产量4万吨,年均递增10.76%;海洋渔业产值6.9亿元,年均递增7.63%。
——全市港口货物年吞吐量达到2090万吨,比“九五”期末年均递增11.03%;海洋货运量达488万吨,年均递增11.60%;客运量340万人次,年均递增12.83%;港口集装箱吞吐量67.49万标准箱,年均递增16.52%;海洋交通运输业营运收入达6.83亿元,年均递增8%。
——全市接待国内外游客1063.46万人次,其中过夜游客562.65万人次;滨海旅游营业收入108.09亿元,比“九五”期末年均递增9%。
——滨海工业有较大发展。修造船业进一步发展,年产值达到1.22亿元。珠海电厂新增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横琴岛、淇澳岛、万山群岛规划建设风能发电站。
——海洋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5%,工业污水处理率达90%,陆地污染物向海洋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万山各海岛建立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
三、调整海洋渔业结构
“十五”海洋渔业结构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优化品种结构,加快发展海水养殖业;控制近海捕捞,发展深海和远洋渔业生产;加快现代化渔港建设,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促进海洋渔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海洋渔业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
(一)优化养殖品种结构,发展名特优新品种,创新养殖方式,发展生态养殖。
实行养殖、护养增殖相结合,改造和开发、扩大面积与提高单产并举。力争“十五”期末养殖面积达到21333公顷,改进网箱养殖方式,拓展养殖空间,实现海水增养殖商品化、规模化。积极探索海洋生物的生态养殖道路,确保我市海域的可持续利用。重点抓好三个海水养殖基地:
1.万山海水种苗孵化培育基地,年产鱼苗300万尾、海胆苗1000万粒。
2.万山海域深海生态养殖基地。主要规划建设三个区,即横岗深水大网箱生态养殖区,担杆列岛、佳蓬列岛、三门列岛、隘洲岛、大小万山岛等海域海胆生态养殖区,担杆头、东澳、桂山等海域贝类养殖区。
3.三灶1667公顷陆基咸淡水养殖基地。
(二)控制近海捕捞,积极发展深海和远洋渔业。
继续抓好作业布局和结构调整,严格控制近海渔场的捕捞强度,搞好人工渔礁建设。继续实施伏季休渔制度,保护与恢复近海渔业资源,鼓励渔民对渔船进行技术改造,积极引导和扶持渔民向外海发展,组建远洋渔业船队,建立国外远洋渔业基地,开拓远洋渔业项目,争取2005年远洋渔业年产量达1500吨。
(三)加快现代化中心渔港建设。
借鉴国内外渔港建设的先进经验,在我市大陆岸线银坑岸段建设高标准、多功能的现代化中心渔港。以渔港为平台、水产品交易市场为中心,结合旅游开发,使之成为既是渔业生产流通基地,又具有旅游功能的特色旅游景区。提高海洋综合开发的层次。
(四)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和流通业。
吸引各类资金投资水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在现有加工企业中择优扶强,培育若干个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较大规模的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开发名牌产品。结合中心渔港建设筹建上档次的大型区域性水产品批发市场,推行水产品统一进场交易和拍卖制度,建立健全特色零售市场。
四、优化和提升海洋交通运输业
“十五”时期优化提升海洋交通运输业的重点,是充分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大力推进港口建设,带动海洋产业和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抓好港口规划建设。
重点抓好高栏港区集装箱深水码头建设,开辟集装箱远洋线,提升珠海港集装箱运输服务档次;继续完善东西两翼油码头及各港区的配套设施;发挥东部地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该区港口建设步伐,兴建一批陆岛客货运输码头。市内港区重点建设洪湾港区一期工程,以满足前山港搬迁和珠海保税区物资运输需要。通过“十五”期间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形成大中小港口相结合、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的港口群。
(二)努力提高港口吸引力与辐射力。
1.以能源、石化物资为重点,大力发展集装箱贸易。组建大型运输集团,建立若干定期航线,以优惠的价格和良好的服务吸引货源。加强与内地、港澳及东南亚太港口的客货运业务联系,积极拓展南太平洋及欧洲远洋货运业务。
2.努力办好专业码头。根据运输市场走向,找准货源定位,增强运输竞争力。
3.抓好三项建设。一是港口配套设施建设。继续做好广珠铁路的研究和融资工作,争取尽快上马;完善电厂大道、珠港大道等港区公路,使之与高速公路等主干线联为一体。二是高栏港区在完善己建泊位的基础上,新建一个3.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3个8万吨级成品油和3个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三是桂山港区建设3个1000吨级陆岛运输客货运泊位、1个1.5万吨级通用码头,1个2万吨级油气码头。
五、加快发展滨海工业
针对我市经济总量不足、产业结构亟待优化的实际,充分利用我市海洋资源丰富、西部地区港口周边可开发土地较多、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有利条件,加快滨海工业的发展。
(一)大力发展临港工业。
以运输量大、两头在外的企业作为重点,大力发展机械、石油、化工、仓储、大进大出的加工业和港口工业。重点推进PTA项目建设;结合国家的油气开发配套设施建设,发展与油气相关的产业和服务业,开发利用海洋油气下游产品;继续抓好珠海电厂建设,积极开发海岛风能发电和潮汐发电。
(二)积极推进海洋生化、海洋医药等新兴海洋产业的发展。
以我市现有技术、科研、生产能力为依托,充分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成果,发挥我市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生化、海洋医药和保健品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业。积极做好海洋药物的研究、开发基地和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增强竞争能力,促使海洋医药这一新兴产业在“十五”期间提升一个档次。
六、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
重点开发海岛旅游资源及情侣路沿线地区,兴办各具特色的海岛游,促进滨海旅游业发展。
(一)加大海岛旅游资源开发力度。
根据海岛利用规划和功能划分,精心策划、包装,提高旅游项目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提升旅游内涵,推出一批风格独特的海岛旅游新景点。通过完善岛上道路、码头、通信、供电、供水和环境卫生等旅游配套设施和景点建设,不断提高海岛开发水平和海岛游档次:把已开发的桂山岛、东澳岛、外伶仃岛及近市区的九洲岛、野狸岛建设成为风格独特的观光旅游度假区;抓紧推进大型主题公园建设,把横琴岛建成具有独特优势的旅游度假协作区;抓好连片红树林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把淇澳岛建成生态度假旅游区。对担杆岛、白沥岛和荷包岛等岛屿,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
(一)提高旅游服务与管理水平。
开展对外宣传推介,精心组织线路,完善配套服务,规范行业管理,加强环境建设,提高接待能力和接待水平。以吸引珠三角和港澳游客为重点,充分利用144小时便利签证,加强与港澳旅游合作与协作,拓展国内、国际旅游市场。
七、依靠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推进海洋综合开发
实施“科技兴海”和“外向带动”战略,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扩大海洋开发合作,提高海洋综合开发水平和效益。
(一)创新海洋科技开发机制。
引导国有、集体、民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手,实现科技与生产结合,走产、学、研一体化海洋产业发展路子。培养一批海洋产业龙头企业,使其成为海洋科技产业投资、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的主体。以强化海洋意识为重点,完善海洋科技知识推广普及体系。发展高科技信息查询服务,建立多层次的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健全市、县(区)、镇的海洋技术推广机构,解决科技人员的编制和经费。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促进海洋科技进步,提高海洋综合开发水平。
坚持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财政专户,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海洋综合管理和开发建设。养殖使用费用于浅海、滩涂的开发和保护管理。
坚持走市场化发展路子,广开门路,多方筹资,鼓励国内外企业、科研单位和个人投资开发海洋。
加大海洋科技投入,促进海洋科技进步。将海洋开发和科研项目,特别是海洋基础应用研究、技术改造项目等列入科研三项经费范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
(三)组织科技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以海水养殖技术、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和海洋生物技术等海洋实用技术为重点,优选具体项目,进行重点研究和联合攻关。重点建设国家科技部、珠海市政府与中山大学联合组建的中国科技兴海生物技术(珠海)研究中心和市水产科学研究横琴基地。争取国家与省的科技项目安排,联合创办产、学、研基地,为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提供前提条件。
(四)大力引进海洋技术与人才,加强对外合作。
在增强自身科研力量、不断提高海洋科技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吸引内地拔尖科技人才和高新技术项目到珠海落户。抓住建设珠海“大学园区—科技创新海岸”机遇,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设备、成果,积极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海洋科技合作,促进海洋经济与国际经济接轨。
八、加强管理,坚持海洋产业可持续发展
按照可持续发展原则,强化海洋综合管理,确保海洋经济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一)完善海洋管理体制。
市海洋与水产局行使海洋综合管理职能,不断健全市、县(区)分级管理体制,理顺综合管理部门和产业部门的关系,协调各海洋产业部门发展政策,有效地实施海洋产业规划管理,合理配置海洋资源。健全海洋执法机构,强化海洋管理。
(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
严格执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重点加强对围海、填海、大中型工业项目和排污倾废等项目管理。全面推行海域使用许可证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确保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海洋产业的布局依照总体规划进行。
(三)强化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管理。
划定鱼类或其他海洋生物保护区,建设好佳蓬列岛海洋生态保护区、中华白海豚自然保护区等一系列保护区。保护好浅海滩涂资源,为海洋生物繁育和万山渔场的鱼类,贝类资源再生创造条件。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网络,抓好赤潮灾害的监控、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评估和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坚决制止乱围海、乱填海、乱倾废。完善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海洋灾害。
(四)加大依法治海力度。
利用国家赋予的立法权,制定有关海洋资源环境保护、海洋环境功能区管理、海岸带开发管理、海岛管理等综合性法规和专项法规,依法保障海洋开发的有序进行和健康发展。加强海洋执法机构建设,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九、办好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办好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为全省探索海洋综合开发提供经验的要求,以陆地为依托,以海洋为重点,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全面推进“一个中心(桂山经济、文化中心)、两个港口(桂山港、万山渔港)、三大产业(渔业、旅游、仓储)”战略,实现从单一的传统经济向多元化的现代经济转变、从粗放型开发向生态资源型开发转变、从传统产业结构向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转变,推进海洋综合开发,把试验区建设成为富饶的海洋生态渔业示范区、国际性滨海旅游区、先进的港口经济区。搞好万山环香港经济带规划和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港澳,特别是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旅游、信息中心的优势,争取在海洋渔业、海岛旅游、仓储。补给等方面成为香港拓展海洋经济空间的延伸和补充。
“十五”期间,力争试验区的CDP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4%,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0%以上,成为我市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努力把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建设成为国家级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