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0年珠海市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2020年第四季度,珠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我市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依据《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及第1号修订单(GB 11887-2012)、《饰品 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GB 28480-2012)强制性标准,《珠宝玉石 名称》(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3-2017)、《钻石分级》(GB/T 16554-2017)、《饰品 标识》(GB/T 31912-2015) 、《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QB/T 1690-2004)等推荐性标准的要求,对珠宝贵金属产品的贵金属纯度(含量)、印记、有害元素等3个强制性项目,以及珠宝玉石定名、钻石颜色分级、钻石净度分级、质量、标签和其他标识物等5个cma、cal认证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共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5%。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予以处理。现我局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规定,决定对本次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布。
一、抽查结果分析
(一)抽查领域情况分析
从领域分布来看,抽查流通领域实体店7家受检单位2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此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为:标签和其他标识物。
标签和其他标识物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标签内容中饰品名称,该项目主要是考核零售珠宝贵金属的标签及其他标识物是否规范。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质量状况,在出现质量纠纷时,无法追溯。
二、抽查警示
在此,提醒珠海市生产者、销售者:
第一,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珠宝贵金属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主动召回产品。
第二,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三、消费指引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珠宝贵金属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买珠宝贵金属饰品,尽量去正规的商场、珠宝店购买。
2.饰品标签上标注的产品名称、质量等信息应清晰明确,消费者应对产品名称有正确的理解并要求商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销售单、***、售后服务卡等资料(首饰佩戴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清洗、翻新、维修保养等工作,完善的售后服务是必不可少的)。
3.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珠宝贵金属饰品时(如展会、电视购物、网络),一定要特别谨慎,最好到当地具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再付款购买。
4. 饰品标签上的标注内容,应该与开具票据的饰品名称、销售人员口述的内容一致,不可以用数字或字母等代号表示,并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复核饰品质量(当面称重)是否与标称一致,检查印记是否与标签一致,检查镶嵌珠宝首饰镶石是否牢固等。
5.有些饰品比较娇贵,日常佩戴时要特别仔细,避免接触洗涤剂等化学物质,避免受外力撞击挤压,发生形变时及时到专业珠宝店维修,购买时要咨询店员所购首饰的佩戴及保养注意事项。
***:1、2020年珠海市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0年珠海市珠宝贵金属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