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珠海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珠府办函〔2022〕12号)
金湾区人民政府、斗门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珠海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珠府办函〔2021〕167号),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珠海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构成
组 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市领导
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协管相关工作的副秘书长或巡视员
副 组 长:金湾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斗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市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区各部门推进工作中相关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绿色发展三年行动由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开展,各区是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的责任主体,实行区长负责制。
(一)区政府:成立区级专项工作小组,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机制,相关工作任务列入乡村振兴考核。
(二)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作,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资金需求,整合涉农资金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并开展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生态环境部门:待省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强制标准后,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环境监管。
(五)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会同属地镇街依照设施农用地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及监管。
(六)水务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财政扶持政策的作用,加强资金保障,完成市三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实现提质、增产、增效、减排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二)加强组织协调。要加强沟通协调,纵向联动、横向联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尾水治理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任务牵头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结束后,工作小组自动撤销。
(二)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或者需要增减成员的,由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