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拟作出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拟作出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噪声和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示
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金湾区环境保护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湾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56-7260***6(金湾区行政服务中心)、0756-7262160(金湾区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珠海市金湾区政府办公中心16号楼金湾区环境保护局204办公室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一号桥西侧
建设单位: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佛山市灏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一号桥西侧。2015年10月, 珠海市金湾区环境保护局以《关于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珠金环建[2015]79号),批准其建设内容为:1、对原一期项目构筑物、工艺及设备进行升级改造;2、二期按5万立方米/天处理规模进行土建及设备建设,采用改良A2/O氧化沟及深度处理工艺。
三、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三同时”落实和环境管理情况
(一)噪声
噪声主要为抽水电机、污水泵、回流泵、鼓风机、脱水机、冲洗水泵、提升泵等机器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用了吸声、消音、减振以及合理安排设备布局等措施。
(二)固体废物
格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泥控制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化验室废液单独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验收监测情况
佛山市灏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三灶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灏景检字(验)[2018]第18061402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正常、稳定,一期、二期总废水处理量约为6万立方米/天,现阶段综合生产负荷约为75%。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