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签订预拌混凝土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的通知(珠规建质〔2016〕185号)
珠规建质〔2016〕185号
横琴新区建设环保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质检站、散装办,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和《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预拌混凝土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其签订及实施细则,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并做好相关工作。
***:1.预拌混凝土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2.预拌混凝土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订及实施细则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