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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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各有关企业:
新接到省外经贸厅转来财政部、商务部通知,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需按照2011年版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见***2)进行申请,请符合条件的企业遵照执行,按时申报。提交申请资料截止时间仍为4月22日(星期五)前,送交地点不变(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机电科窗口)。感谢各位大力支持!
联系人:张新华,电话:2538393,传真:2538616。
***:1、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62号)
2、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1年版)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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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4 13:44:0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