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城市生态家园幸福珠海工程设计概算的批复
珠海市园林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审核“森林城市、生态家园、幸福珠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园林处〔2011〕35号)收悉。经审查,现就工程的建设规模和概算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为2011年绿化工作的重点工程,主要包括梅华路及延长段道路、水湾路、银桦路、三台石路、兴业路、翠微路、下栅检查站道路、粤华路、南湾大道、金鸡路、昌盛路、珠峰大道、黄杨大道等13条道路绿化,海湾大酒店、天海楼、古元纪念林、民心林、明珠路交人民西路周边、南屏橄榄园、航展馆等7个道路节点绿地及野狸岛1个公园的绿化提升改造。
主要种植乔木及棕榈科植物等约15448株。包括香樟、枫香、秋枫、白兰、凤凰木、火焰木、银桦、马占相思、紫荆、腊肠树、橄榄、刺桐、菩提树、大叶榕、五味子、盆架子树桩等乔木(胸径16cm~100cm左右)约9938株;种植小叶榕、竹柏、百花羊蹄甲、白千层、鸡蛋花、桂花等乔木(胸径8cm~15cm左右)及棕榈科植物约5510株。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除现状地被、拆除现状路面、移植灌木球、种植乔木、大树扶固保护等,绿化喷灌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关于“森林城市、生态家园、幸福珠海”立项的批复》(珠发改建〔2011〕44号);
(二)《关于“森林城市生态家园 幸福珠海”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珠市政园林林业〔2011〕228号)及《关于“森林城市 生态家园幸福珠海”工程(梅华路及其延长段)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珠市政园林林业〔2011〕219号);
(三)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出具的初步设计图纸(设计号:11-2-41)、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出具的初步设计图纸(设计号:11-SZ-07);
(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其相关计价规定;
(五)人工、材料按《珠海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第5期中档价计入,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参考市场询价。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同意该工程投资概算控制在14666万元内(含已批复的梅华路及其延长段工程),其中:
(一)建安工程费用13085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83万元;
(三)预备费698万元;
四、说明
我局于2011年7月批复的“森林城市、生态家园、幸福珠海”的部分工程——梅华路及其延长段工程概算(珠发改资〔2011〕280号)已纳入此次总概算一并批复,原珠发改资〔2011〕280号同时废止。
五、请你单位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项目预算送市财政局审核。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在概算批复范围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人:黄振标,联系电话:2210259)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程 概算 批复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