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创文办关于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运用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美化我市环境,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现将市创文办《关于落实中央文明办》(珠创文办[2013]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负责督促和检查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围墙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要求在7月15日前完成各辖区内“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更新和设置工作,公益广告的设置可将创建“平安珠海”活动融入其中。
二、不按要求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已开工工地,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新报建的项目,在办理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进行审查。
三、我局将从7月20日开始对各建筑工地公益广告设置情况进行检查,对拒不设置创文公益广告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处以诚信扣分。
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广泛宣传创文工作,严格按照市创文办的具体要求开展工作,狠抓责任整改,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在迎检测评中不丢分,圆满完成创文工作。
***:市创文办《关于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广泛运用工地封闭围挡刊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的通知>的通知》(珠创文办[2013]75号)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