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扬尘污染整治补贴单位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的通知》(深府办【2013】19号)、《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田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府办【2013】23号)中的工作要求,由福田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主动申请,经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的联合检查验收,现将符合发放补贴要求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
公示时间为2015年7月9日至7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北梅坳二路城管基地1号楼二楼201室,联系电话:83131040, 联系人:贾彦杰,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或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厦22层 ,联系电话:82918670,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发放补贴的,取消拟发放补贴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发放补贴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