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3号(总第003号)深圳大学城绩效审计结果(20050228)
为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2004年7月至9月,深圳市审计局对深圳大学城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为实现我市高等教育跨跃式发展, 2000年7月27日,深圳市政府三届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由市教育局提交的《关于创建深圳大学城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同时成立深圳大学城筹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大学城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2000年10月至2001年10月,深圳市政府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以下分别简称清华、北大、哈工大、南开)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引进四所名牌大学来深圳创办(深圳)研究生院,均获得教育部批准。清华、北大、哈工大三所研究生院(以下简称三院)采取政府投入为主的办学模式,南开大学采用社会筹资办学模式。
截止2004年6月30日,大学城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3.31亿元,其中基建投资10.77亿元(不包括地价),教育经费1.51亿元,专项经费1.03亿元。另外,大学城三院的学费及科研等收入7 371万元。
(一)基建投资情况。
深圳大学城总体规划建设面积10平方公里,所需土地由政府划拨,分二期建设:第一期,至2005年开发建设3.8平方公里,建成具备较完整教学功能的校区;第二期:至2010年,建成在国内有广泛影响力, 可容纳在校学生2万人,在国际有一定知名度的大学城。
大学城建设是实行分工负责的“交钥匙”工程。在大学城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从2001年开始,市规划国土局、市土地开发中心、市建筑工务署、市水务局及大学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学城管理办”)五个单位分别任建设方负责各项工程建设。一期工程计划总投资17.34亿元。现已签订合同200余份,合同金额14.18亿元,已付款10.77亿元。
2003年9月,一期规划中的主体工程全面完工,如期交付使用,完工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三院及时入驻办学。至此,大学城的教育设施及校园环境基本形成并初具规模。
(二)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从大学城筹建至2004年6月30日,教育经费总收入2.25亿元,总支出1.45亿元,经费结余7 981万元。
(三)专项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是指市财政拨给大学城基础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经费、专项购置费及按规定从科技三项经费中取得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截止2004年6月30日,共拨入1.03亿元,支出6 318万元,结余3 9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深圳大学城的建立在促进我市高等教育体系的形成、提升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优化高等教育的层次结构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大学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建设、施工和办学等单位共同努力,通力合作,不到三年(2000年10月—2003年9月)的时间完成了一期主体工程的建设。三院于2003年9月入驻大学城,引进了一批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招生数量逐年增加,基础实验室逐步建立,并取得初步科研成果,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大学城管理办在其中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由于大学城处于初创阶段,且办学需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目前与《总体方案》等有关文件提出的目标要求还有一些差距,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大学城一期建设配套设施难以在预定期限内完成。
《总体方案》要求,2005年完成大学城第一期建设,使大学城具备较完整的功能效益。截止2004年9月,该项目公用配套设施如图书馆、体育中心、国际学术会议中心等,除图书馆已开始动工外,其余尚未开始建设,预计难以按原计划要求在2005年全部完工。
(二)办学规模与目标要求尚有距离。
1.按照深圳市政府与三院签订的协议,到2005年,各院在校生规模为3000人,三院应达到9000人。截止2004年9月,三院上报在校生人数为4810人(清华深院1990人,北大深院1577人,哈工大深院1243人),预计2005年内达到计划规模有一定困难。
2.《总体方案》要求:“到2005年,引进6个以上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同时,配有相应的学科带头人”。截止2004年6月,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分室尚未正式建立,只有申报工作在启动。
(三)学生培养费筹措不足。
根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机构编制和办学投入暂行办法》(深府[2001]175号)第八条规定:按照清华大学核定的年生均5.31万元的培养费标准,过渡期(2001年9月—2003年9月)由市政府提供全额5.31万元的培养费,过渡期后(2003年9月以后)市政府提供45.4%的财政补贴,即年生均2.4万元(北大、哈工大参照此标准执行)。经审计,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市政府应投入1.37亿元已到位,其余教育经费未筹足,其中教育部核拨的计划内研究生培养费,三院财务账上未见反映。
(四)专项资金使用存在不规范现象。
清华深院对专项经费提取管理费后交由项目负责人支配,由于监管不严,导致部分差旅费、电话费等挤入专项经费。如深圳市宽带网多媒体重点实验室,拨款300万元,院方提管理费21万元,还列支差旅费、电话费等22万元。这与《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不符。
(五)竣工工程未及时结算。
大学城项目由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建设的三校区主体工程和景观绿化等工程已于2003年8月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该工程建设速度快、项目多,大量工程未结算,涉及金额6.55亿元,违反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六)财务管理较为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
2003年9月,市财政投入三院配置家具、设备等一批,共计1 828万元;截止2004年6月30日,市财政投入三院电教设备1 115万元,校园网工程6 300万元,大学城管理办对部分项目做了登记等基础工作,但未做固定资产入账核算,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的规定。审计还发现存在费用支出控制不严、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等现象。
(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清华深院于2002年1月至2004年6月,未经政府采购,自行采购汽车、家具电器、电脑等,共656万元;北大深院于2003年9月,在未经采购中心批准的情况下,变更政府采购电脑品牌150台,并补差价15.63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
(八)部分院校培训收支未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截止2004年6月,清华深院培训学院培训收入335万元,支出188万元,利润147万元;北大深院培训中心培训收入729万元,支出628万元,利润101万元,均未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收益情况未在深圳研究生院财务报表反映,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三条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九)体制创新和资源共享与要求还有差距。
目前大学城实行各办学单位独立办学、自主管理的模式,各自的教学科研设施以及师资力量未能充分共享,一定程度造成资源浪费,影响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审计建议
(一)一期工程中的图书馆、体育中心、国际学术会议中心等工程应按规划尽快建设,力争如期完工,以利于大学城教学科研的配套需要。各项目负责单位尽快办理工程结算、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市建筑工务署应加快办理已竣工项目的结算工作。
(二)大学城各相关单位应按照市校协议提出的招生和科研目标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合作校方应严格履行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投入的教育经费应足额投入,同时积极吸引国际财团及私人资本合作办学,探索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机制。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设一支适应大学城发展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在体制创新和资源共享方面,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高等教育新模式,各办学实体之间应按照《总体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广泛进行教学与科研的合作与交流,最大限度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大学城整体效应。
(三)大学城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应认真研究整改,今后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财经法规执行,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落实配套资金,保证科研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市府办223号《深圳大学城筹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纪要》的有关规定,大学城管理办是大学城的事业法人、业主代表,代表市政府对大学城内财政投资物业进行管理。因此,大学城内的各项资产应由大学城管理办统一登记入账核算。目前,大学城的部分工程已完工,大学城管理办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应加快做好已完工程的验收、接管及入账核算工作。同时应尽快制定大学城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