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10月份福田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的公示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办法》)及相关规定,自2015年1月1日后经我市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深圳户籍、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且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年龄条件)。经核查,2016年10月份我区共24位人才符合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发放条件,申请人名单及相关情况见***。
***:2016年10月份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拟发放名单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