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同乐地区法定图则050507等地块局部调整的通告
因南山建工村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需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向我局申请相关用地审批,涉及[同乐地区]法定图则部分地块及道路调整,该事项经规划主管部门初审,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原法定图则情况
调整范围主要位于南山大道、平南铁路与广深高速围合处(即南山建工村所在位置),涉及[同乐地区]法定图则05-05、05-06街坊部分地块以及部分规划道路(详见附图),原规划控制指标如下:
05-05-06地块:用地面积为2374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R3),容积率1.5,备注:“规划”;
05-05-07地块:用地面积为2589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6),配套设施项目:“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备注:“现状保留,结合全市建工村发展定位对该地区进行专项研究”;
05-05-09地块:用地面积为243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6),配套设施项目:“居住小区及文化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服务站”,备注:“现状保留,结合全市建工村发展定位对该地区进行专项研究”;
05-05-10地块:用地面积为2329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6),备注:“现状保留,结合全市建工村发展定位对该地区进行专项研究”;
05-05-11地块:用地面积为3325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施工与维修设施用地(U6),备注:“现状保留,结合全市建工村发展定位对该地区进行专项研究”;
05-06-01地块:用地面积为2109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用地(U21),配套设施项目:“公交场站”,备注:“依据政府批件”;
建厂路、铁二路及华泰路道路红线宽度22米,水电路、四兴路道路红线宽度13米。
二、规划拟调整情况
南山建工村保障性住房项目拟选址于05-05-07、05-05-09地块,需调整原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同时为改善周边道路交通,需对上述地块周边道路线位及宽度进行调整(包含新增部分规划支路),并由此涉及相邻地块边界及用地面积调整(详见附图),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05-05-06地块用地面积扣除新增道路后调整为21316平方米,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5-05-07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用地面积为225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6,配套设施项目为:“幼儿园(18班)54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5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公交首末站3000平方米”,备注:“规划”;
05-05-09地块规划指标调整为:用地面积为2207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3,配套设施项目为:“社区菜市场15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5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05-05-10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1189平方米,用地性质按2014版《深标》表达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5-05-11地块西北角新增独立占地垃圾转运站一处,地块编号为05-05-11-01,用地面积为5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5),配套设施项目为:“小型垃圾转运站”,备注:“规划”;05-05-11地块剩余用地编号为05-05-11-02,用地面积为30985平方米,用地性质按2014版《深标》表达为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05-06-01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20278平方米,用地性质按2014版《深标》表达为交通场站用地(S4),其他规划指标不变;
建厂路红线宽度调整为24米,华泰路、水电路、四兴路红线宽度调整为25米,铁二路(南山大道-华泰路段)红线宽度调整为33米,铁二路(华泰路-建厂路段)红线宽度维持22米,铁二路(建厂路以东段)红线宽度调整为24米,在05-05-06与05-05-07地块之间新增南北向规划支路,红线宽度13米。
三、公示地点
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3.南山区南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山区南头街98号南头大厦
4. 南山区南头街道办同乐社区工作站
地址:南山建工村建厂路28号一楼
5.项目现场
地址:南山区建工村一期
6.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7.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联系。公众也可将意见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南山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00),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8月24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设计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26978459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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