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工作原则,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和《深圳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我局组织专家编写了《深圳市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手册》,现印发给你们,指导社区心理卫生工作。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贯彻执行。 一、 加强领导,落实各项措施。 各区卫生局要将心理卫生进社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责任制,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项目第一阶段100个社康工作的正常开展,并积极着手下一阶段的准备工作。要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在精神疾病患者治疗与康复中的作用,突出重点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完善精神疾病信息检测网络,加强监测工作,及时掌握精神疾病流行情况和发展趋势。 二、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各区卫生局要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班,不断提高社区医师的业务水平,要保证业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市精神卫生机构要积极主动为各区,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培养业务骨干。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的社区防治,提高心理卫生知识知晓率,降低精神疾病发病率、致残率,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心理卫生水平。 三、加强业务督导,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市精神卫生机构要定期对各区专业机构和社康的督导,督促其认真按照《深圳市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手册》开展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单位的业务管理能力。我局将组织对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进行考核。 ***:《深圳市心理卫生进社区项目工作手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疾病控制 通知 抄送: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深圳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