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深圳2003年国企重大的突破
图:深圳地铁有限公司等5家国企被授权经营。
2003年,深圳的国企很特别。
用传统的标准衡量,它不像国企;用数字来计算,它减少了许多。
2003年深圳国企的特别之处在于:少了“古典”意义上的“纯度”,多了现代理念上的“混合”。
5大国企国际招标
12月22日,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的签约仪式在五洲宾馆举行。此举标志着深圳市5家大型国企的国际招标改革顺利完成。
据悉,这次受让水务集团45%国有股权的是两家投资机构。其中,全球最大水务集团之一的法国通用水务(威利雅)投资持股5%,通用水务和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首创通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在本次交易中,两机构合计出资4亿美元。以交易金额计,本次交易是2003年度中国大陆最大的外资购并,也是我国水务行业迄今为止最大的一项购并交易。
此前,4家大型国企的国际招标渐次落实。
1月28日,市能源集团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引入资金23.9亿元;
7月29日,市燃气集团与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四川新希望集团签订了原则性协议,引入资金5.028亿元;
9月29日,市公交集团与香港九龙巴士控股公司签订了原则性协议,引入资金4.9768亿元;
9月30日,市食品总公司与以香港五丰行为首的外资集团签订了转让协议,引入资金3.8亿元。
据统计,5家大型国企合计引入资金70亿元,资产转让部分的总体溢价水平在63%以上,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经济界人士评价,5大国企国际招标,标志着深圳新一轮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已实现重大突破,确定了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并购国企的创新模式。
今年完成国际招标的5家企业的国有资产总额超过200亿元,均为国有资产中的优良资产。
目前,深圳国有资产创造的利润中,百分之七八十是由能源、港口等垄断行业创造的。
这5大国企均属于垄断行业,它们的国际招标,意味着深圳国企改革的领域不受任何限制,全面开放。改革采用的方式不拘一格,有国有控股、相对控股以及参股等。
6家市一级国企整体改制
2003年深圳国企改革走向突破的另一标志性事件,是6家国企的整体改制。
这6家国有一级企业包括东部开发(集团)公司、建筑装饰(集团)公司、西湖企业发展公司、中南实业公司、水产公司、文华房地产公司,总资产67亿多元,净资产10亿元,涉及员工1.7万多人,其中深圳户籍员工4747人。
6家国企改制,以经营者和员工持股方式完成。
9月30日,这些企业的国有股东市建设控股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商贸控股公司,分别与新股东代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改制后,6家企业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的比例分别为:东部74.2%,装饰100%,西湖80%,中南68.95%,水产100%,文华55%。
据悉,这6家企业改制可同时带动70家二级企业、44家三级企业整体改制。
此前,深圳国企改制分流、实行经营者和员工持股,主要局限于二级以下的子孙公司,大都是单独推进,覆盖面窄。
此次改制是深圳加快推进国企改革的具体行动,开辟了我市国有资本退出的新通道。
为此,深圳制订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7个具体文件,涉及员工安置、土地资产管理、社保、资产处置等方面。其核心是进行产权制度和劳动制度改革,实现企业转换产权、员工转换身份。
在6家国企改制中,深圳敢闯“雷区”、“禁地”,对转换身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改制企业员工给予经济补偿,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以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等价股权形式发放,困难企业由其上级产权单位调配或由国企改革与发展基金支出。
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及传统加工业的市属一级国有独资企业深圳东部集团,总资产高达43亿多元。他们因“国有独资”和“竞争性强”两大特征,而被推向了整体改制的轨道。该集团这次整体改制分流、员工持股被称之为“一拖49”的改革试验。他们改制一家,带动放小49家二、三级独立法人企业,99.6%的员工自愿承接74.2%的国有股,深圳东部集团也因此正式告别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历史舞台,步入产权主体多元化、员工绝对控股的新旅程。
改制后,该集团原股东市建设控股公司退出的74.2%国有股,全部转由东部投资发展公司代表员工持有。剩余股权由市建设控股公司持股20%,市建安集团持股5.8%。
科学、规范的运作,使改制产生了多赢的总体效果:建设控股公司可向东部集团员工收取股权转让款、欠缴利润款等1.09亿元,并继续拥有东部集团7335万元的股权;政府可向东部集团收取因改制需补交的地价款5000万元,并一举放掉50家企业;2569名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得到妥善安置,绝大部分还成为东部集团的新股东。企业也因此真正走向市场,开始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来运作。
“3+5”模式管理国有资产
今年4月7日,深圳市政府授予深圳机场公司、盐田港集团、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这三家国企国有资产经营权。
此前,市政府已对深业集团和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授权经营。
至今,被授权经营的国企已经达到了5家,涉及国有资产金额达数百亿元。
有关专家认为:“这次授权标志着深圳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管理进入新的阶段。”我市国资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管理通过“3+5”模式实现。
深圳是国内最早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改革的城市。我市过去对国有资产实行的是“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国资办——三家资产经营公司——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国有企业”。
对5家大型企业集团实行授权经营后,我市全面创新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又探索出了“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国资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两个国有资产管理层次的形式。这就是被称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的“3+5”模式。
“3+5”即现有3家资产经营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和5家授权经营企业。
5家公司享有重大决策权、人事管理权、资产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而同时也要担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营的责任。市国资委将国有资产授权给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则成为第一责任人。政府还派出监事会,对其进行监督,并对其经营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公司董事长进行奖惩。
业内人士分析,对国资管理体系进行创新,足见深圳国企改革的力度,现在的政府是真正当起了“老板”,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而非企业的经营者,不再去做指手画脚的“婆婆”,不对企业进行具体的指挥和经营,解决了政企不分、产权责任不清的问题。
授权经营实现了制度创新,减少了对国企的管理层次,减少管理成本。现有的3家资产经营公司是纯粹型的控股公司,只搞资本运营,不搞生产经营。而5家授权企业则是混合型的控股公司,既搞资本经营,又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授权经营后,企业有了更加广阔的施展空间。鹏城振起双翼,向着国际化城市的目标起飞。
今年,深圳机场年旅客吞吐量将突破1000万人次,跨入国际大型机场的行列,在全球2万多个机场中步入前100名;
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将突破1000万标箱,继香港、新加坡、上海港之后成为世界第四大集装箱港。
6种方式激励经营者
今年9月,深圳一位国企退休老总吸引住了新闻界的目光。
主动申请退休的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林家宏获得人民币100万元、自用小车一辆的公***励。
新华社称:重奖退休的国企老总在国内尚属首次。
林家宏自1989年以来,先后担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10多年的时间里,他规范管理,锐意改革,创新经营,使这家国有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增值200多倍。2002年度企业实现利税近3亿元,成为全国农产品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林家宏在58岁时,主动提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
与此遥相对应的是,今年11月,深圳石化集团原董事长陈涌庆遭到市国资部门及产权单位的公开谴责。
深圳石化集团是市投资管理公司所属全资国企,曾被列为深圳重点扶持的超百亿集团。陈涌庆1990年任该集团总经理,1993年起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直至2001年7月退休。根据离任审计,到2001年6月底,石化集团累计亏损21.6亿元,资不抵债15.34亿元。陈涌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更为严重的是,陈涌庆长期隐瞒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致使企业积重难返,产权单位错过了拯救的时机。结果,该集团被迫整体退出,员工上访不断。
敏感的人们透过此举看到背后的意义:深圳加大了国有企业干部体制的改革。
按照深圳市政府有关高层人士构想,深圳加大力度实行国有企业干部体制改革,规范企业领导人选择、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家成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
12月1日,备受瞩目的《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建立经营者长效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用6种方式激励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
6种激励方式主要包括:增值奖股、直接购股、虚拟股份、分红权、股份期权及其他长效激励方式。经营者所得权益由控股股东统一托管、分户管理,任期内不得转让;除分红外,其它权益均可继承。
激励和约束从来都是相对而存在。
深圳规定,对经营者弄虚作假、违约离职和经营不善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况将予以惩罚。具体细则已经生效。
今年,深圳还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决策行为规定了十条禁令。它涉及到重大投资、借款贷款、工程项目招投标、产权转让、财务管理、收入分配等日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可操作性强,并有明确的问责办法。凡是违反“十条禁令”中的任何一条,其最后审批人和主要责任人均一律给予免职处理,免职后由有关部门对其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因违反禁令而被免职的人员,今后不得在国企领导层任职。
权威人士评价,这是深圳规范企业经营决策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证国企改革顺利进行的一项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