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新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12至0921等10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的公示
坪山新区[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9-12至09-21等10个地块规划调整事宜已经市规划国土委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事项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厦深铁路和丹梓大道线位往南侧调整,增设东西向城市支路,重新优化09-12到09-21等十个地块边界和用地性质。09-12、09-13和09-14地块用地性质不变,面积调整;09-15划分为三个地块,北侧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南侧部分规划为文化遗产用地(GIC8),剩余用地仍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4.0,并要求适当控制临近颐田世居的建筑高度;09-16和09-17合并后重新划分为两个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均为普通工业用地(M1),北侧地块容积率为4.0,南侧地块面积较大,容积率为3.5;09-18、09-19和09-20合并后重新划分为两个地块,西侧规划为物流用地(W0),容积率3.0,东侧规划为发展备用地(E9),配建社区体育活动场地;09-21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调整。
本次展示分为集中展示和网上展示两种方式。集中展示地点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公路333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一楼大厅;深圳市坪山新区人民西路2号坑梓街道办事处。网上展示地址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自2014年10月29日至2014年11月29日止。
如对该事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上述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领取或“公众意见征询表”,并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征询表”寄往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规划科(请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或“法定图则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或直接在网站上填写并提交。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xx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相关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282978***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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