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提出四结合要求做依法治区领头羊让法治成为社会守护神
10月20日,世界的目光聚焦中国北京,一场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宣告这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掀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新页。
法治,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中国梦”的有力保障。法治国家,是人民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时代已经给出命题,智者今当破题。
众所周知,农村是整个国家结构中的“神经末梢”,政策、法律法规、社保等各方面的触觉相较于城市而言并不灵敏。地处我国三大经济圈之一珠三角的斗门区,拥有珠海近乎一半的村(居),一个背景是身处特区的前沿阵地,另一个背景是国家框架下的“神经末梢”,如今的斗门区将借特区前沿阵地的优势,将法治观念融入“神经末梢”。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科学化和民生化水平,进一步推动《珠海市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实施。22日,斗门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了《斗门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划全区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并全面吹响推进依法治区建设的号角,力图从社会治理、村居法治、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探索依法治区新路。
送法进村 律师走访村居上千次
农村问题,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斗门区2014年上半年依法治区总结大会上,斗门提出要结合群众路线、结合幸福村居、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斗门特色法治创建等“四个”结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领头羊”作用。
2014年,斗门的101条行政村有了自己的“村大状”,“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全面铺开。村民之间遇到问题,攥紧拳头拿起“武器”兵戎相见现象越来越少,拿起电话约见律师诉说原委的场面越来越多。
7家律师事务所、34名律师,通过竞标获得“法律顾问进村(居)”资格。至此,斗门区101条行政村都有了自己的“御用律师”。通过预约,律师***服务,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甚至比城市居民更优待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全区34名挂点律师已累计走访村(居)1820次,参与村(居)民主自治192次;起草、审查、修改涉村(居)事务法律文书72份;参与人民调解381宗。
“在调解前,两户村民因为一起伤人事件都僵持不下,如果没有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以及亲切的态度去化解,估计双方又得打起来。”泗喜村村委会副主任陈丽业说,自从律师驻村后,村内的大小事务只要涉及法律法规层面,都会请求律师参与,村里现在进行的重大决定、发包土地、每个月的村内账目都请律师层层把关。
审核村(居)合同文件、参与村(居)民主自治、起草涉村(居)法律文书等,这些都是驻村律师的工作职责。据了解,驻村律师的作用,不仅是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还要为整条村进行“法律布局”,涉及村民和村集体的土地流转、财产、户籍、医疗、教育等各方面问题,统统纳入法律框架。
据1至6月统计数据显示,斗门全区人民调解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38%,区信访案件量同比下降20%,违法犯罪警情数同比下降17.63%,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上升100%,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28.57%。
今年斗门区的村两委换届尤为顺利,这得益于驻村律师的前期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换届选举期间,挂点律师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53批次,涉及人数310人。选举日当天,村(居)法律顾问全部参与所驻村(居)的选举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2012年、2013年,斗门区相继获得“广东省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称号。“法律顾问进村居”工作,有效契合了当前斗门区基层社会管理特别是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迫切需求,是构建斗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村居法治环境营造的重要抓手。
信访渠道 “诉访助”经验有望全省推广
以往当传统的农村矛盾遇到法治时,往往会出现“拳头抗法”的局面,这是农村长时间处于法治“神经末梢”的客观现实所在。如今,当依法治国的“阳光”洒向全国每个角落,任何一片黑暗都无不被其照亮,在依法治国这个时代的命题下,当“拳头抗法”遇到“法治阳光”,无异于“螳臂当车”。
在创新社会管理,规范信访秩序方面,斗门区的经验得到省人大的肯定。10月17日,《广东省信访条例》实施试点工作汇报会在我市举行,斗门区“诉、访、助”三分离受肯定,或将在全省推广。
作为历史老县城的斗门,农村人口多,农村问题错综复杂,为进一步解决信访难题,斗门区建立了信访事项代理工作制度,成立社会组织信访代理工作服务总站,聘请退休干部为群众代言、代跑信访事项,让群众更便捷地反映诉求,及时获取法律意见。通过协调解决跨辖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疑难复杂案件,降低群众解决问题成本。
据了解,作为全省十个区(县)试点之一的斗门区在全面贯彻实施省信访条例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诉、访、助”三分离模式,取得一定成效。今年7至9月,区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101件,同比下降18.5%,来访21宗86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65%和59.2%。与此同时,行政仲裁与行政复议数量上升约2成,这意味着斗门群众逐渐走向了矛盾解决的法治渠道。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表示,试点工作总结出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信访工作理念有了新探索,畅通信访渠道有了新办法,诉访分离有了新解释,夯实基层责任落实有了新举措,化解基层矛盾有了新思考,对下一步全面贯彻《条例》具有借鉴意义。特别是斗门区积极探索“诉、访、助”三分离,值得在全省推广。
斗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育波坦言,行政仲裁数量的增加和信访数量的减少,这“一加一减”的变化得益于“诉、访、助”三分离的创新上。“核心理念是以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诉求进行分类,如需法律途径解决的,则通过走司法程序;如需信访解决的,则通过信访代理的方式进行解决;而需要就求助的群众,则通过帮扶救助的方式为群众解决困难。”李育波说,简而言之,就是在根源上解决问题。
作为全省的“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突出问题”的试点地区,斗门接下来将开展展法治惠民实施工程,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推进诉访分离与结合的模式。推动依法治区、依法行政等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行政审批 年底100%实现在窗审批
依法治国,不会以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会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这是社会的“稳定剂”,人民的“定心丸”。通过依法治国,从而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生态,这不仅是一场思想洗礼,也是一次制度机制的变革,而制度更带有根本性。
改进工作作风,是一场效率的革命。在斗门,如今掀起了一场“简化再简化”的行政审批效率风。今年7月份起,斗门在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在窗审批”,31个进驻行政单位窗口实施了窗口首席代表制度,并启用业务审批专用章。窗口的工作人员都拥有分管‘领导’的权力,只要群众递来的材料齐全,依法申请,工作人员就可以直接受理,免去层层上报的多余程序。
斗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黄四国介绍,“在窗审批”包括首席代表值和窗口审批专用章两方面内容,目前已有40%的窗口实现“在窗审批”,“因为目前正在进行刻章程序,预计年底可以实现窗口审批专用章全覆盖,届时‘在窗审批’将达到100%。”黄四国说。
此外,为了加快政务服务创新,斗门区委、区政府在全市率先提出在全区政务服务窗口推行“三单”(投资禁限清单、审批服务清单、职责监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清单的公示将使全区的投资环境和审批事项一目了然。
今年8月,斗门打造的“十分钟便民服务圈”已实现全面覆盖。镇村政务服务机构规范了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建立了内部工作制度,做到了有牌子、有场所、有机构、有人员、有事项、有设备、有制度、有经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按照市的有关要求,斗门对镇街和村居一级的办公资源和审批服务职能进行有机整合。全区建设了6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和124个村居公共服务站,实现了政务服务的全面覆盖。与此同时,斗门区建设了镇街网上办事站和村居网上办事点,实现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
目前,斗门全区6个镇街网上办事站正式开通试运行,101条行政村和23个居委会全部在区网上办事大厅建立了网上办事点,进驻了计生服务和农村医保服务等6项便民服务事项,使群众足不出户都可享受到办事便利。
黄四国介绍,斗门区委、区政府将投入278万元统一购买139台智能服务终端机,并分发到各镇街和村居,通过智能服务终端机和网上支付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民生服务到家门。(内容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