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关于珠海市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03〕25号)
珠府办〔2003〕2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珠海市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珠海市2003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纠风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按照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粤纠办传〔2003〕1号)的要求,根据《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今年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贯彻实施“工业西进,城市西拓”重要决策,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条块结合的原则,依靠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作用,着重解决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效率不高等热点问题。使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部门和行业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意识得到强化,部门和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树立廉政、勤政、务实、高效的部门和行业作风,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在市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评议工作由市、区政府纠风办及各被评议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贯彻***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制定并实施行风建设的计划、措施以及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况。
3.改进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的情况。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依法履行职责、秉公办事的情况。
5.廉洁从政的情况。
(二)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活动,在去年评议的基础上,按省对乡镇、社区基层站所每三年全面开展一次行风评议活动的要求,自行安排,区政府纠风办协调组织实施。
(三)在市交通、质量技术监督、物价、旅游等四个系统开展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重点对上述四个系统在去年集中开展行风评议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是否全面落实整改,本部门、本行业的作风是否有明显改进等进行检查评议。其中交通、旅游系统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开展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这项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以及各被评议单位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各区、镇“回头查”活动,由各区政府纠风办组织实施。
三、组织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市行风评议工作协调小组。
组 长:刘振新(市政府)
副组长:方 武(市政府纠风办)
成 员:林舜荣(市工商局)
陈泽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周慧珍(市交通局)
李 力(市卫生局)
李建平(市物价局)
张思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刘 佳(市旅游局)
协调小组的任务是:负责行风评议及“回头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召集行风评议会议,督促被评议单位认真开展自评,监督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团所提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各区、镇(街)也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市、区、镇(街)分别成立行风评议团。评议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特邀纪检员、特邀监察员、群众团体代表、新闻工作者和服务对象组成。
评议团的主要任务:要在政府纠风办的统一组织下,广泛接触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按评议内容收集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对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抓行风建设情况及其行业作风状况进行评议。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时间安排一个月(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主要做好两项工作。
1.成立评议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市直各被评议单位要根据省政府纠风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有关工作意见及部署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行风评议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于5月10日前,将领导机构名单及方案报市政府纠风办(市府1号楼632室,联系电话2233***4)。
2.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单位联系本单位纠风工作实际,进行动员。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以及《广东省行风评议工作暂行规定》、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做好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通知》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干部了解开展纠风工作对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作用,清楚本单位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危害,明确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及方法步骤。
(二)自评阶段。时间安排两个月(5月中旬至7月中旬)。被评议单位对照评议内容进行自评和自查自纠,主动征求各方面意见,按照评议要求,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并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进行自评。自评的步骤如下:
1.开展行风情况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邀请服务对象和单位所在地或辖区内的群众代表座谈,直接听取服务对象和群众的意见。
3.分析总结本部门、本系统行风建设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整改工作。
4.通过对照检查,确定本系统自评等级。
5.按要求提交行风自评报告。7月15日前,市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必须分别向市政府纠风办和评议团提交自评报告。
(三)助评阶段。时间安排两个月(7月中旬至9月中旬)。市(区)行风评议团按照市(区)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部署开展助评工作。对市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助评,市行风评议团和斗门区行风评议团分别在其管辖的区域范围内,进行调查、了解、收集对上述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市(区)召开初评会议之前,将收集到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区)政府纠风办反馈。香洲区、金湾区除独立开展对本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助评外,还必须收集对市工商系统的意见和建议,向市纠风办反馈,并参与市的初评会议。助评步骤如下:
1.纠风办组织评议团成员,通过视察、走访、座谈、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找准被评议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评议意见。
2.召开行风评议初评会,评议团成员向被评议单位面对面反馈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并对各被评议单位的行风状况进行初评,评议结果当场公布。
(四)整改阶段。集中两个月时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由被评议单位针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逐条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的整改措施或方案,向所在地政府纠风办报送书面整改情况。整改期间,组织评议团成员对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解。
(五)民主评议和总结(11月)。市政府纠风办组织市行风评议团成员及有关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测评和总结工作。
五、开展行风评议的措施和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既是全面落实纠风工作 “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的重要途径,也是实行开门纠风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是一项由省政府纠风办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标准高、要求严、时间长、涉及面广、工作量比较大。各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评议工作,努力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纠风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保证评议工作按要求、高质量地完成。
(二)要找准问题,抓好整改。通过评议,要认真解决不依法行政、损害群众利益、办事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坚持边评边纠,纠建并举的原则,用行风评议检验行业作风整顿成果。市、区行风评议工作协调机构、纠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强对被评议单位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抓紧抓好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比较集中的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做好评议活动的总结工作。各区和被评议单位要注意分析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与时俱进,不断改进评议方法,及时总结经验。11月底前,各区和被评议单位要向市政府纠风办报送行风评议工作总结。12月初,市政府纠风办向省政府纠风办提交全市行风评议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