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目前,我市有6万5千多名中小学专任教师。多年来,我市重视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整个教师队伍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涌现出一批“师德标兵”和道德楷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立德树人”的新要求,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深圳市教育局制定出台《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的规范管理。
一、《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2013年6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加强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议上向各区、各学校发布征求意见稿,通过文件、网络、电话等途径吸纳了各方面意见,并几经研究讨论修订,于2014年1月通过市法制办的规范性文件审查,3月12日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正式生效。出台《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师德建设的重要精神。201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深府〔2012〕22号)提出“实施为人师表工程,建立师德档案”的要求。2013年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和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深教党〔2013〕10号),对师德师风建设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回应社会的对大力加强师德建设的呼声。2013年上半年,网上频繁报道全国各地出现的教师师德败坏的案例,严重损害了教师的集体形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引来了很多批评和质疑。为加强对师德方面的引导和建设,促进教师队伍良性发展,市教育局出台了这项规定,也是回应社会呼声,大力推进师德建设的举措。
三是适应教育综合改革对师德建设突出要求。当前深圳市的教育综合改革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教育改革要实现既定的目标,除了进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外,还要求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为改革提供相应的人力资源支撑,师德师风作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基础性前提和核心内容,其地位尤为凸显。
二、实施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建立师德档案管理和使用制度,对中小学教师师德情况实施过程管理、量化管理和常态管理,彰显师德优秀表现,及时发现纠正师德问题,以制度化形式大力促进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工作。一方面正面引导,以实施师德考核工作规范师德建设;另一方面则是加强底线防范,建立师德失范惩戒机制。通过将师德档案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岗位聘任、提薪晋职和绩效考核相结合,将实施师德档案管理和学校评估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师德档案作用。
三、《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的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规定》共包括16条内容,从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组织实施等方面,对实施中小学教师师德档案管理作了规定。具体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教师专业工作的始终。师德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四方面的规范,进一步确立了教师专业道德在师德建设中的地位。根据这四方面,提出了22项基本指标,对教师师德提出全面要求,重点引导培育教师的专业精神,也是对国家制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化。
(二)将师德考核分为三个等次。第5条规定师德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前置进行,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师德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师德档案内容相应分为常规表现和特殊表现两类。教师年度师德总结、个人自评表和师德表现学年度综合评价表属于常规表现方面材料,均应归入所有教师师德档案。经考核确实存在师德卓越表现或重大失范行为的教师,属特殊表现类,其涉及师德卓越表现或重大失范行为的有关材料归入师德档案。
(三)提出“一票否决”情况。第6条归纳提出师德“一票否决”的14种情况,对应地从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四个方面将师德的底线要求具体化。第7条提出建立师德失范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教师名单。这些既表达了对重大的师德失范行为进行严惩的决心,又能体现人性化,给师德表现上有暂时缺陷的老师以诫勉、帮扶。
(四)建立起对师德的多元评价体系。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所处的多方面关系,决定了师德考核方式必须是多元的。第8、9、10条规定,通过学生、家长、同行、学校、社区的参与,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围绕师德评价基本指标确立系列观察点,通过无记名调查问卷,发现师德方面存在的优良表现、普遍性问题和个别问题,增强考核的全面、客观性,既防患于未然,也为师德建设提供方向指导。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应用,也是推进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的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