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四上企业基层统计基础工作
为提高我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扎实推动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深化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建设(以下简称“双基”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建设的意见》的指示精神,按照落实省、市统计局“双基”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促进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四上”企业统计员的稳定性、积极性,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二、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我区“四上”在库企业以及专(兼)职统计员。
(二)考核标准
企业考核标准:配备专(兼)职统计员;有固定统计办公场所,并配备桌椅、档案柜、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设备;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报表期内通过联网直报系统平台上报数据,没有出现迟报、漏报、被动催报现象;联网直报数据客观、真实,没有出现明显偏差,对上报数据需要做出修改的,能够给出合理说明;统计报表完整规范,完整保存统计纸质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积极配合统计机构组织开展的重大统计调查活动以及统计执法工作,对统计部门查询事项做到及时反馈。
统计员考核标准:考核期间,未出现迟报、拒报的企业
专(兼)职统计员,经考核后评为优秀等次;对迟报、拒报一次的企业专(兼)职统计员考核评为良好等次;对迟报、拒报两次的企业专(兼)职统计员考核评为合格等次;对迟报、拒报三次及以上的企业专(兼)职统计员考评为不合格等次。
(三)以下情况不参与考核:
1、企业统计员本年度变动超过2次的(含2次)。
2、上一年在名录库中但本年度停产、停业超过半年企业。
3、申请退库但未成功的企业。
三、奖惩方式
企业奖惩:开展诚信统计创建,对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企业授予“万山诚信企业”荣誉,并建立诚信企业名录库,对符合区级奖励扶持政策的入库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对基础统计规范化不达标企业,将依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开展统计执法,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员奖惩:组织专班每半年对区在库企业统计员的统计工作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等次,按1200元、1000、800元三档的标准对应发放统计补助。统计基层工作经费补助由区财政统筹,列入统计经费预算中。
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统计员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加强统计业务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四、考核周期
对全区“四上企业”当年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考核评分,次年1月底前以适当方式将结果予以公布并表彰。
根据统计员考评等次情况将经费补助直接发放到本人开户***中,发放时间为每年7月10日及次年1月10日。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工作的基石,全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指导。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定期研究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严格把关。镇统计站要认真核实本辖区内企业信息真实性,并向区经发局统计负责人汇总上报相关资料。如企业统计员中途有变动的,镇统计站应及时与区经发局联系并提供变更资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经发局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