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珠海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横琴新区统筹委、各区(含经济功能区)发改局、教育局:
为切实做好2014年教育收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收费行为,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4]78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加强组织实施
专项检查从2015年1月4日开始,至2015年6月15日结束,检查时限为2013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收费行为。专项检查由市发改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检查主要采取市直接检查、市区联合检查和同级检查方式。
直接检查:市发改局会同市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检查驻珠、市属高等学校,市属中小学校及幼儿园。
市区联合检查:市发改局、教育局和各功能区价格主管部门、教育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检查功能区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
同级检查:各区价格、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教育收费检查工作。
二、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各区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结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违规收取择校费、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校车费等乱收费行为,公办普通高中违反“三限”政策乱收费等问题。
对检查发现的乱收费行为,督促收费单位将多收费用退还给学生和家长。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学校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三、 及时总结
检查结束后,各区(含经济功能区)物价部门、教育部门要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取得的成效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措施和建议,并于2015年6月10前将专项检查总结报告、统计表报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和市教育局。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发改价监[2014]781号)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