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反家暴工作受到域外专家及国内同行高度评价
2013年6月1日至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院、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美国律师协会中国项目办事处共同主办的“涉及家庭暴力案件审理经验分享和研讨会”在北京召开。香洲区法院因在涉家暴婚姻案件审理领域工作成效显著,审理技术先进,多项创新举措居全国法院前列,应主办方邀请,派出民一庭代敏副庭长参加此次研讨会并介绍了经验。
此次会议有来自美国、台湾的专家和最高法院、北京、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地各级法院代表60余人参加。香洲区法院民一庭代敏副庭长在研讨会上作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珠海的实践》的主题发言,以播放PPT的形式生动形象地介绍了香洲区法院的试点经验。香洲区法院民一庭自2009年开展反家暴试点工作以来,迄今共发出各类人身安全保护裁定73份,裁定数量和种类居全国首位。设立了全国首个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立案专窗,创制了相关程序规定和文书,不断摸索和完善了紧急、长期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类审查制度,申请人居住地址和联系信息保密制度,起诉前、诉中和诉后全程保护制度,申请-立案-裁定/听证-执行的快速审查制度。香洲区法院发出的全国首份远离令、广东省首份男性保护令、独创的首份暂定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权令,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广受好评,推动了相关立法。
香洲区法院的试点经验受到了美国专家、台湾专家、国内同行的肯定和赞誉。台湾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草人、台北大学法律研究所高凤仙教授将香洲区法院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专窗与台湾法院的家庭暴力事件服务处对比,还评价香洲区法院发出的首份暂定夫妻共同财产使用权令除禁止施暴人继续施暴外,还人性化、全方位地满足了受害人的安全需求。来自美国肯塔基州杰弗逊郡家事法院的首席法官Jerry Bowles则认为,香洲区法院借鉴美国的民事保护令制度,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积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深入社区为基层妇女干部及律师培训家庭暴力知识,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做出了切实努力。
2013年5月27日至30日,主办方还组织了“提高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审理技能培训”,Jerry Bowles法官和前德克萨斯州检察官Cindy Dyer女士为参训者进行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和加害人行为方式、假释条件、证据认定、量刑、法律适用、压力管理和替代性创伤等七个专题培训。代敏副庭长作为中方协助教员全程参与,在培训中主持了法庭演练、进行角色扮演、组织小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