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人大代表选举日和选民登记的公告
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展开,区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人大代表选举日为2016年9月22日。依照法律规定,光明新区、龙华新区的人大代表选举由宝安区选举委员会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办理选民登记。选民登记的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二、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不在一个选区,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选区登记更方便参选的,经居住地或工作单位选区选举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该选区办理选民登记。
三、上一届已在我市办理选民登记的非深户籍人员可以继续在原选区进行选民登记;登记日截止前在我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凭居住证等有关证明和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交不在户籍地参选的承诺书后,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可安排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单位选区办理选民登记;其他非深户籍人员申请选民登记,应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户籍所在地选举工作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由经常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非深户籍人员选区进行登记。
四、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凡本市在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在各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所在选区设立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和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选举工作机构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选民合法的选举权利。
六、宝安区选举委员会和各街道选举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宝安区选举委员会:29998155、29998175;新安:29068806;西乡:27932116;福永:27391477;沙井: 27206690;松岗:27096568;石岩:27602490;公明:27102595;光明:29099296;观湖:28165477;民治: 81718102;龙华:27701787;大浪:28121610;福城: 21005349;观澜:23769233。
宝安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