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评审项目第三方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遴选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第三方机构的通知》(珠科工信【2018】1692号)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8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评审项目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完工评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参选机构中选后须组织总人数为单数的专家组(至少包含3名行业专家和2名注册会计师)对申请2018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项目进行完工评价(已竣工且通过验收的可不实行完工评价),并根据评审结果撰写完工评价意见书(一式三份),经专家组签字后汇总报送高栏港经济区现代产业发展局,并在2019年为高栏港经济区提供技术改造相关后续服务工作。中选机构评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服务费内,由中选机构承担。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高栏港经济区现代产业发展局组织5名专家组进行评选。评选中标机构专家费由中标机构支付。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相关省级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以及良好的业绩和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业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最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职业行为合法合规,未受到行政处罚;
5、履行职责所必需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
6、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说明;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验收1家企业0.5万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劳务费、印刷费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材料为多页的,每页均加盖公章,且须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一式贰份,按照有关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并密封。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6日下午5:30。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至高栏港大厦1201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联系电话:7268135,联系人:黄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