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东和花园三期(好日子保障性住房)项目(A8350005宗地)规划指标变更公示的通告
东和花园三期(好日子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辖区,宗地号A835-0005宗地,已签订用地合同(深地合字(1996)4-134号),建设用地面积68278.5㎡,现状已建。现区前期办来文向我局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该项目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变更前:
总建筑面积109245.6平方米,居住92.85%,文娱、服务、商场3.88%,托幼2.71%,变电所等配套0.56%,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层数不大于7层,建筑覆盖率不大于40%,退线北面10米,其它面6米。
变更后:
一、指标
1.建筑容积率:1.80。
2.建筑覆盖率:25%。
3.新建建筑层数:高层。
4.建筑面积123107.25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住宅16602平方米,二期已建住宅26384.52平方米、商业4530.73平方米,新建住宅75590平方米(其中住宅***070平方米,幼儿园3600平方米,其它配套辅助设施792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8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体育活动场地8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菜市场5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25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50平方米、公共厕所7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65平方米、社区警务室40平方米、其它2000平方米)。
二、总体布局退红线要求
1.总体布局以规划国土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为准;
2.建筑物退红线:临和平路退红线须满足轨道安全保护区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要求,其余各侧按高度24米以上部分≥9米,24米及以下部分≥6米控制;
3.建筑覆盖率:25%。
4.绿化应满足《深圳市经济特区绿化条例》要求。
三、市政设施要求
停车位:628个。(其中配建停车场:528个;社会公共停车场:100个。)应按停车位数量的30%配建充电桩,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桩建设安装条件。
四、备注
1.新建建筑指标根据《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批复东和花园三期(好日子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深龙华发改〔2018〕1086号)及《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批复东和花园三期(好日子保障性住房)项目意概算的通知》(深龙华发改〔2018〕866号)核定。
2.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原则要求设置在一层或二层;
3.本地块进入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轨道控制保护区,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本地块在后续建设、运营管理中,应处理好与轨道线的关系,做好降低噪音等环保工作;
5.本项目须符合海绵城市相关要求,项目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应低于70%
6.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7.项目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及城市设计要求。
8.新建建筑物用地应符合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9年04月04日-2019年04月10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http://pnr.sz.gov.cn/lh/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23335831 传真:23335701
***:用地位置示意图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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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