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等两个招拍挂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的公示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地块和[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31地块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下称《土总规》)有条件建设区。为落实以上两个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等两个招拍挂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现按照《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2019版)》规定予以公示:
一、调整方案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地块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塘尾、甲子塘社区交汇处,用地面积17460.21平方米,其中有789.27平方米位于《土总规》有条件建设区;[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31地块位于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将石社区和凤凰街道塘尾社区交界处,用地面积21272.62平方米,其中有552.22平方米位于《土总规》有条件建设区。现拟针对上述位于《土总规》有条件建设区的共计1341.49平方米用地进行调整(详见***):
(一)调入地块
1.[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地块涉及调入地块1个,总面积789.27平方米。《土总规》全部规划为农用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2019年8月下发)为建设用地(未发现违法用地记录);实地为空地,尚未开发建设。
2.[公明将石地区]法定图则02-31地块涉及调入地块1个,总面积552.22平方米。《土总规》全部规划为农用地,全部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2019年8月下发)为农用地;实地为园地和空地。
(二)调出地块
涉及调出地块2个,均位于新湖街道新羌社区,总面积1341.49平方米。《土总规》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2019年8月下发)为农用地;法定图则规划为农林和其他用地、公园绿地;实地为园地。
本次调整方案的调入、调出地块面积相等,在光明区范围实现等面积置换调整,不影响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规划指标的实现,最终数据以系统检测结果为准。
二、公示说明
本事项公示期7个自然日(自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本公示除在《深圳商报》公示外(鉴于***较大,报纸公示不含***,详情请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pnr.sz.gov.cn/(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http://www.szgm.gov.cn/(光明区政府在线)
3.http://pnr.sz.gov.cn/gm/(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二)实地
1.深圳市光明区碧眼路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23466158
传真号码:88219876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土地储备大厦
***:[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等两个招拍挂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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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西片区]法定图则X4-4-2-3等两个招拍挂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