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设立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恢复设立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规规定,为推进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市政府于2005年12月27日(深府办〔2005〕174号)决定恢复设立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梁道行
副主任:黄国强,高建伟(市残联)、李廷忠(市财政局)、李先锋(市民政局)、梁北汉(市教育局)、许四虎(市卫生局)
成员:朱绍明(市残联)、黄纯斌(市残联)、罗烈杰(市委宣传部)、李干明(市发展改革局)、颜江陵(市贸工局)、左敏(市科技信息局)、施志刚(市公安局)、郭玉(市司法局)、陆韬(市人事局)、蔡焕行(市劳动保障局)、刘永友(市国土房产局)、孙晓明(市建设局)、黄伟文(市规划局)、林先贤(市交通局)、李南生(市文化局)、刘萍(市人口计生局)、孔爱玲(市统计局)、李林根(市地税局)、范鸣春(市工商局)、林流章(市城管局)、谢成梁(市外办)、胡建农(市法制办)、杜勤(市体育局)、王强(市总工会)、张文(团市委)、原丽萍(市妇联)、何亚来(市国税局)、陈春源(深圳海关)、段志明(深圳警备区)、张连捷(省公安边防总队深圳指挥部)、张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秘书处设在市残联,负责日常工作,由高建伟同志兼任秘书长,朱绍明、黄纯斌同志兼任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