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举办新标准化法培训班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区市场和质量监督局工作人员、辖区企业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新《标准化法》,日前,区市场和质量监管局举办了新《标准化法》宣贯培训班,辖区各市场和质量监管所、企业约80名标准化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广州)杨晓峰主任进行授课。
新修订的《标准化法》在标准体系、标准化管理体制以及标准制修订具体要求等方面作出了调整:建立了政府标准化协调机制,扩大了标准的制定范围,强化了强制性标准的统一管理,赋予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设立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了标准国际化工作。
下一步,该局将以新《标准化法》颁布施行为契机,继续强化辖区标准化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推动增城区标准化工作水平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