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关停拆除落后产能生产设备的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0]56号)和《印发广州市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1]10号)等文件精神,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以下炼铁高炉。经检查发现,我区广州市增城仙村机铸制造厂,主要从事生产铸造生铁件、汽车零部件及机械件,所使用的生产设备是34立方米铸造高炉,属于落后产能设备;仙村竹园铸造厂和广州市增城成胜铸造厂,主要从事加工五金铸造,所使用的生产设备是2吨焦炭炉,属于落后产能设备。为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对广州市增城仙村机铸制造厂、仙村竹园铸造厂和广州市增城成胜铸造厂的处理决定公示如下:
1、责令广州市增城仙村机铸制造厂停止使用落后产能设备所开展的生产工作,并于2017年8月30日前拆除高炉及其他相关生产设备。
2、责令仙村竹园铸造厂和广州市增城成胜铸造厂停止使用落后产能设备所开展的生产工作,并于2017年8月2日前拆除高炉及其他相关生产设备。
3、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公示期到2017年7月31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仙村镇政府书面反映或致电020-82936509。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