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业务办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4月30日应急管理部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的
一、承接事项。根据2019年4月23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参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两个行政许可事项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一个备案事项,共三个事项。其中,备案事项按《消防法》规定进行抽查,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后参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项接受检查。
二、承接时间及办理窗口。5月14日,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北路128号3楼310窗口。
三、其他事宜
1.根据《建筑法》《消防法》《***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图联合审查结果作为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施工许可手续的条件。
2.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事项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提供相关施工许可手续,确保项目依法施工。
3.鉴于消防部门业务办理系统无法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的消防业务案件暂时以纸质件流转。待消防系统开发完成后,我局将另行告知案件办理流程。
4.根据《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待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相关配套政策后,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优化调整办事流程。
四、业务咨询电话:020-87956502
特此通告。
广州市从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