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建区级综合性公园建设儿童活动设施
标 题: | 在新建区级综合性公园建设儿童活动设施 |
问题内容: | 理 由: “少年强,则国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未来举足轻重的大事。无论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角度出发,还是对素质教育全面发展考虑,少年儿童活动场所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提高少年儿童活动场所的数量和质量是解决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不足的关键,是增进少年儿童体质和身心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区大型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发展较快。区儿童公园已建设完成并投放使用,区儿童公园内的区新儿童活动中心也正在紧张投标建设当中,争取于2015年6月对公众开放。南区公园南边预留地、中央公园增建儿童娱乐活动设施也已完成建设工作,并面向社会开放。全区各级“妇女儿童之家”网络也基本建构完成,为少年儿童提供室内的课外活动服务。但与番禺区人口密度相比,我区户外儿童活动场所数量还远远不够,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群众诉求强烈。 根据《番禺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中“加快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及新型城市化建设项目第9小组第51项目“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每个社区(村)设有1个儿童活动场所并设置免费游乐设施”,“到2015年,建有1个区级儿童公园;有条件的财政投入综合性公园,按园区陆地面积5%-10%的比例设置儿童户外公共活动场地,并设置一定比例免费游乐设施”的要求,新建的区级公园应规划相应比例的儿童活动场所或设施。据了解,我区将加大投入力度对滴水岩森林公园、尖峰山森林公园、大象岗森林公园、翁山森林公园等区级公园启动建设工程,这是广州4大生态工程任务的其中一部分。为了及早谋划,落实有关要求,建议在这些即将或正在规划建设的区级综合性公园中按面积比例设置儿童户外公共活动场地,并设置一定比例免费游乐设施,以满足群众对免费户外儿童活动场所的需求。
办 法: 一、从政府层面高度重视。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力争纳入“番禺区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专门文件指导有关单位进行相关规划或建设工作,形成常态化且行之有效的制度文件,以确保未来我区所有区级综合性公园均建设有儿童活动场所或设施。 二、保证政府财政投入。增加政府财政的区级综合性公园建设、儿童户外公共活动场地建设的专项拨款。加大镇级财政对少年儿童事业发展经费的支持和拨付力度。创造条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经费对少年儿童场所建设的支持,做到专款专用。 三、明确建设管理责任。落实区级综合性公园建设管理单位的责任,做好规划建设以及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将区级综合性公园儿童活动场所或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到相关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
问题答复: | 周瑞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建区级综合性公园建设儿童活动设施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局在区妇联的统筹协调下,2014年度通过招标采购,在区级公园内新建、增建儿童娱乐活动场所共854㎡,儿童娱乐设施25套,投入建设资金约70万元。其中,中央公园增建儿童娱乐活动场所260㎡,安装设施4套;南区公园增建儿童娱乐活动场所594㎡,安装设施21套。在区妇联、区财政局等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区级公园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在保证与原有公园环境、设施协调的情况下,充分涵盖不同年龄层儿童的使用需求,为我区儿童提供了更丰富多样的活动场所,以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 二、滴水岩森林公园、尖峰山森林公园、大象岗森林公园、翁山森林公园、大镇岗森林公园等项目建设均属镇、街事权范畴,其建设经费由有关镇、街全额承担。除部分公园由我局协助开展建设工作外,其余均由属地镇、街进行建设。 三、目前,各公园针对委员所提出的“在公园内建设儿童活动设施”的建议,结合公园建设的资金、用地规划等实际情况,进行了部分采纳,具体如下: 滴水岩森林公园:该公园林地面积6187.5亩,水面面积712.5亩,园内有儿童活动场所包括科普长廊、小广场、沙池、小型滑梯等。根据区政协委员建议,公园将会及时安排一定比例财政资金,同时积极争取区体彩资金支持,在园内设置儿童户外免费公共活动场所及游乐设施。 尖峰山森林公园:该公园一期工程用土地938亩(包括官涌村、永善村、南浦村、塱边村和尖峰山林场),2010年11月已完成青苗补偿和收地工作。目前因资金问题尚未启动建设工作,待推动公园规划设计时,在符合有关规划、用地性质等要求的情况下,可按一定比例适量设置儿童活动设施。 大象岗森林公园:该公园首期建设用地面积为1259.28亩,计划投入资金2560万元,修建沥青混凝土主园路面长约3590米。整个园区共分为四大功能区,分别为:一是公园主入口景区,首期规划主出入口、内设停车场和公园管理中心;二是文化活动区,设置小型活动广场、健身设施、儿童游乐设施、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三是登山健身区,利用原有林道改造而成的登山路径;四是后山风景区,利用原有山林和地形高差设置观景平台、休息亭角。目前公园首期工程处于初步设计阶段,计划于2015年底开工建设,待公园建成后,每年将继续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不断完善公园基础设施、游乐健身设施、以及儿童活动相关配套设施等。 翁山森林公园:该公园规划建设面积约900亩,原为新造林场,园内已建有道路、环山路小径、防火蓄水池、配套服务附属设施及景点建设、林相改造等工程,已具备作为镇级森林公园向公众开放的条件。但公园管理方认为,公园范围内为林地规划区,暂无可用于设置儿童活动设施的建设用地;同时,公园周边的油库尚未搬迁,儿童到公园活动存在一定风险,且目前暂无交通工具到达园内,交通将极为不便,如在公园设置儿童活动设施,将造成设施空置和维护困难等问题,因此建议待各项条件成熟并对外开放之时再设置儿童活动设施。 大镇岗森林公园:根据番禺区关于儿童公园的相关规划,有条件的财政投入综合性公园,按园区陆地面积5%-10%的比例设置儿童户外公共活动场所。目前,《大镇岗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已编制完成,方案中对上述“儿童户外公共活动场所”的设置未能达到相关要求,已建议项目单位对《大镇岗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方案》进行优化。 四、我局对委员提出的建议表示支持,将在区发改局开展《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意见征集工作时,就如何加强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争取纳入《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