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茂湾西一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南沙金茂湾西一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兴拓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南沙区环境保护局拟对南沙金茂湾西一地块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成情况
南沙金茂湾(2013NJY-4、2013NJY-5号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以东、蕉西路以西的蕉门河中心区南滨水角,项目总投资39.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17.58万元,总用地面积2434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05817平方米。项目分期建设,目前西一地块主体工程已完工,现申请西一地块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西一地块项目工程总投资2.3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总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E2-E4栋商业楼(3幢2层建筑)、T1-T3栋商业楼(分别为10层、12层和15层建筑)。项目内设备用柴油发电机。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项目污水已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取得排水许可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器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进入南沙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采用水喷淋(加碱液)处理后由内置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水泵、风机、变压器、发电机、中央空调机组等,选用低噪型号,设置独立封闭机房,合理布局,并进行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吸声等降噪措施。项目批复文件齐全,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已办理排污口规范化手续。
(二)验收监测结果
1、工况
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期间运行正常,各工序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2、废水
污水排放口01、02、03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动植物油、总磷、硫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各项污染物排放均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三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3、废气
发电机尾气排放口01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色的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级标准(第二时段)限值要求。
4、项目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要求。
(三)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单位环保执行情况于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在南沙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南沙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电话:020-39078213
Email:xieliliz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