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 张桂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番禺区委、区政府对我区“三农”问题一直非常重视,把解决我区“三农”问题作为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紧抓好。今年8月,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对我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都有明确措施。下面,就您提出的问题,介绍我区今年加强“三农”工作一些措施: 一、加大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 1、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培育优势农产品基地。对能带动我区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自营种、养基地1000亩以上,辐射带动本区农户500户以上(花卉及养殖业100户以上),安置本地农民就业100人以上或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且50%以上的原材料在本区收购等各类优质种子种苗繁育、优质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出口企业, 技术咨询、服务实体等农业龙头企业,以及香蕉、花卉、蔬菜、畜牧、水产养殖等各类区域化生产基地,每年在区财政列支不少于2000万元进行立项及配套上级项目扶持。 2、加快农机化发展进程。按照《番禺区农业机械化发展八年规划》的要求,以区农机推广服务中心为依托,区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200万元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 3、不断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区、镇财政要增加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经费投入, 改善工作条件, 强化技术培训; 在区财政科技三项费用资助的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中, 保证每年有一定数量的农业科技项目; 继续安排执行好专门针对农业和农村的星火计划项目; 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信息化项目、生物工程在农业领域的应用项目、出口农产品的科技项目、带动作用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科技项目。 4、加快水产养殖业基础设施建设,对连片鱼塘进行标准化整治,进一步发挥我区水产养殖的规模优势。争取上级的支持,依照“统一规划、连片整治、分期实施”的原则,优先整治困难村及承包期满鱼塘,资金按市、区80%,镇、村20%的比例投入,到2008年全区基本完成标准化鱼塘的整治任务。 5、继续加快水利堤围达标及水闸、排灌站建设,全面开展排灌系统整治。 二、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措施。根据省有关精神,从今年起全区免征农业税。另村级公益性“五费”除民兵训练费继续由区政府负担,计划生育费改由镇政府负担外,其余“三费”(农村义务教育费、优抚经费、五保户供养费)的支出,按照村级经济的承受能力,对年可支配收入在200万元以下的村(不含200万元),由区、镇(区)财政分档次、按比例进行补贴。补贴办法:村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三费”由区、镇(区)财政100%负担;51——100万元的补贴80%;101——150万元的补贴60%;151——200万元的补贴40%。此外,按村人口规模折实补贴金额。即对2000人以下的村补贴80%;2001——4000人的村补贴100%;4001人以上的村补贴120%。补贴依据:以上述村2002、2003两年“三费”开支平均数15万元为基数设定补贴上限,“三费”开支高于基数的按基数补贴,低于基数的按实际发生数补贴。以上补贴金额,均由区、镇(区)财政以1:1的比例分担。 2、加强村级资金的监管,从严控制各种开支,特别是非生产性开支。兴办公益事业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防止发生新债。继续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坚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严格执行农村“一事一议”每人每年可收取15元为控制上限的规定,有条件的村应免收。 3、区、镇(区)对困难村实行必要的财政补贴,保证困难村正常运作。在实施税费改革补贴后,以2002、2003年两年村级收入平均数为依据,并在依法退还农民利益后计算,对2000人以下、村集体年可支配收入(含税费改革补贴金额)不足40万元, 2001——4000人、收入不足50万元,4000人以上、收入不足60万元的,分别补足差额(6000人以上的特大困难村,日常运作确有困难的,另行酌情解决)。实施补贴要经年度考核(标准另定),补贴金额由区、镇(区)财政以2:1的比例分担。补贴期限一定3年,脱贫即止。区、镇(区)两级财政对村的补贴款项,均由区财政局、镇(区)财政所实行专项管理。 4、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制度。依照政策正确引导被征地较多的村和农民把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用于购买社保。分步解决全区农民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生活保障问题。加大区、镇(区)财政的投入,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农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落实好农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待遇。 三、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固化工作 1、妥善处理村集体“机动田”(即经济田)问题。从今年起,各村对超出规定总面积5%的“机动田”,原则上实行以经济利益返还的形式,返还给农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积极引导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入股后,可根据各地的实际,依法由当地村民民主讨论决定承包方式。 2、大力推进农村股份固化工作。以固化股权形式,量化村级(自然村)集体资产,完善集体分配制度。从现在起,全区要在三年内基本完成股份固化改革工作。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沙湾、大石、石基、钟村、南村、新造、市桥、沙头、东环、桥南等10个镇(街),从现在起两年内完成股份固化工作,其中第一年要完成50%以上。其余各镇三年内完成股份固化工作,其中第一年要完成30%以上。 四、加快中心镇村建设 1、做好中心镇村的规划建设。加快沙湾、石楼、大岗、榄核等4个中心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中心村的规划建设要着重解决村民的居住及农村经济的发展问题,应在编制镇总体规划的同时统筹考虑,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编制实施。 2、积极推进镇村社区建设。借鉴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经验, 抓好试点, 逐步推进。今年之内,有条件的镇( 街、区 ),要建立一个以上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 鼓励有条件的村逐步建立各种服务机构; 各级要加大扶持力度, 投入适当资金协助农村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镇改街、村改居委工作。凡土地全征的村都要逐步向居委过渡。今年先抓试点,明年全面铺开。 3、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步伐。重点是对旧村土地的处理和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增加绿地面积, 改善社区环境和管理。今年之内确定一至两个“城中村”作为区级试点, 编制改造规划,分阶段实施,取得经验后再行推广。 五、切实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1、加强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劳动光荣”的意识,引导农民转变就业观念,营造扩大就业、积极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镇(街、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建立村(居委)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积极推进就业服务向村(居委)延伸,逐步建立和完善区、镇(街、区)、村(居委)三级劳动就业服务体系。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劳动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 3、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非农职业技能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举办职业技能培训,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免费提供一次服务性基本劳动技能的培训机会,力争三年内实现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5万人的目标,并努力促其就业。 4、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区)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农业、劳动、宣传、工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体系。各村要成立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指定一名村级干部负责本村农民就业工作,实行层级责任制,明确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5、落实各项扶持就业政策。鼓励企业优先招聘具有番禺户籍的村(居)民。凡用人单位招用本区劳动力,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区再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一年的工伤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0.5%的比例计算。各镇(街、区)要以解决当地富余劳动力出路为着眼点,因地制宜组建保安、清洁、绿化维护等各种类型的专业服务公司,鼓励当地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雇请此类公司。积极扶持能带动家庭手工业发展的私营“龙头”型工贸企业,扩大农民的就业门路。 六、大力推进农村医疗改革 针对社会反映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区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各项工作在稳步推进,问题正逐步得到改善。 1、卫生职能部门要求区、镇医院实行药品、医疗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医疗费用逐步得到降低。仅药品集中招标一项,2004年上半年群众看病药费就少支出1500万元。今年第一季度镇属医疗卫生机构门诊的人平均医疗收费是47.71元,比上级设定的标准60—100元低。 2、逐步加大对我区农村卫生的投入。依照城市社区服务网络建设的形式规划和建设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多村集约的布点规划,按照服务半径决定布点、按服务人口决定村卫生服务机构的规模,全区规划建设农村卫生服务机构58个,现已经建成29个,余下39个计划在2007年底前建好并投入使用。同时增加设备,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逐步改变原来农村卫生站规模小、人员素质差、设备少等问题,由镇医院实施管理和业务指导,使村卫生站逐步建成基本医疗、预防、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等六大功能齐全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区卫生局要求各医院全面使用中标药品,免挂号费,对老年人、农村特困户、低保对象采取八折收费,以及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等措施,以减轻农民医疗费负担,提高我区农民的健康水平。 4、区政府积极探索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在酝酿出台《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该办法的正式实施必将会较系统保障农民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