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社保局三项服务温暖参保群众
开江县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优化“三项服务”,在自觉维护疫情防控大局的同时,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做到了经办服务不断档,安全便民暖人心。
一是社保缴费退休申报“延后”服务。延后缴纳参保费用,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以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补办时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延后办理退休手续,2020年1月起至疫情防控期间已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提交个人档案、退休申请,退休待遇按规定从到龄次月开始计发,因延迟申报而未享受的退休待遇在审批退休当月一次性全额补发。
二是困难企业社保费用“缓缴”服务。严格落实兑现省市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和社保支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并经批准后予以缓交,缓交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交期间参保职工权益不受影响。对提出申请的困难企业,及时沟通联系,加强社保缓缴业务指导,切实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三是社保全部经办业务“定制”服务。加强人员配置,优化“不见面、零跑路、预约办”服务,采取电话咨询社保政策及经办业务、电话申报工伤、网上申报计划、邮件办理转移、手机刷脸认证等方式,保障各项经办业务顺利开展。我局分类整理社保业务事项,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社保业务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月1日通过“开江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同时在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大厅及乡镇场镇广泛张贴。社保咨询电话在向群众解答问题时,优先推荐“线上办”办理方式,疫情防控以来通过电话、微信工作群、QQ等线上方式,办理了社保关系转移、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社保费到账查询和参保人员增减等业务400余人次。针对个别参保缴费、社保转移、养老待遇恢复发放等急迫的、特殊的服务需求,采取现场方式“预约办”,2月11日安排人员到窗口,办理了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9年度社保费用5人次,社保转移3人次,恢复养老待遇发放52人。
开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