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无证工地食堂清查专项工作
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穗食药监餐[2013]842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彻底消除建筑工地食品安全隐患,我局加强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紧密协作,基本掌握了辖区内在建工地的本底情况。
2月21日下午,唐德成副局长主持工作会议,召集需办理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的建筑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集体食堂监管科马先鹤科长首先就辖区目前工地食堂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工地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说。会上,唐德成副局长强调工地食堂务必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二是必须懂法守法经营。工地食堂管理人员要积极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法懂法守法,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切莫触碰法律“铁网”;三是必须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全面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各工地食堂要掌握食品安全风险监控要点,全面开展自查,不断提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此次会议,建筑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有了进一步认识,表示将按照要求,积极申领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全面加强对工地食堂的自身管理。我局也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工地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工人们的饮食安全。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马先鹤 陈旭平
2014年2月26日